转型期官员自杀现象的政治学分析(2)

转型期官员自杀现象的政治学分析(2)

 三、社会压力与外部政治生态剧变

官员自杀事件的飙升,其原因不仅在于内部集体腐败的蔓延,还与外在的环境有直接关系。一方面,内部的集体腐败问题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官员受到的外在诱惑在增多,同时社会监督和反腐力度在不断加大。新的社会环境既很容易将官员推入腐败者行列,又使他们面临着日益增加的被惩处风险。最终的结果是,有些官员被社会逼进死胡同,在享受着超级待遇的同时,日益堕落为腐败分子的一员,同时成为终日焦虑不安的精神病人。

1. 外部环境的变迁。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这一转型不仅包括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大转换, 而且包括人本身的巨变。在这场巨变中,官员群体一方面要经历与其他社会群体共同经历的深刻变化,同时还要经历官员这一身份的大变迁。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官员群体被假定为人民公仆,是为人民谋福利、为人民负责的高尚群体,在这种背景下,虽然也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但总体尚不多,官员的主流还是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的。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个人利益的普遍觉醒,以及官僚制和问责制的实际落实,官员的身份角色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中国官员具备公共选择学派提出的“经济人”的特点,将个人利益置于重要地位。

官员的这种转型, 恰巧与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同时发生。传统信仰堕落,金钱至上、高度的个人主义在时下中国并不是个别现象,社会上的很多群体,均将个人利益和个人享受置于高高在上的地位。由此,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纪乱法、骄奢淫逸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在这种背景下,作为社会群体之一的官员群体,很多无法抵制各种诱惑,加之官僚内部和社会对轻微腐败还没有形成严格的追责机制,这些诱发了部分官员开始走向不归之路。

2. 社会的诱逼。外部政治生态环境的变化,还表现为整个社会对官员形成一种贪腐预期,很多人认为官员就应该为亲友办事,取得各种非法收入,在家庭和社会关系网中承担更多的义务,由此倒逼官员走向腐败之路。当前,社会上对官员群体有一种几乎一致的判断,就是官员群体就应该是有各种隐性收入有各种权力,因此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无法完成这些义务,就会受到来自家庭、亲友等各种群体的挤压。由此也会迫使部分官员倒向腐败阵营。

就现实情况而言,也总是有一些小心谨慎的官员,会选择廉洁奉公,可以算是出污泥而不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这些官员真正坚持遵纪守法,最终面临着来自社会的各种耻笑和压力, 有些落得个四面楚歌的下场,乃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如原重庆市大足县人事局副局长李福多,就是因为不愿贪污无法尽孝而选择自杀。再如前大同市副市长王伟国,因不愿私用公权为亲属谋利而惨遭妻兄杀害。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官员清正廉洁的代价同样巨大。

社会挤压还表现在社会对官员腐化行为相对的低容忍度。在社会道德环境变化的同时,民众对于作为公职人员的官员群体仍然保持了较高的道德要求,由此也会给官员群体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样是道德腐化,如果是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则不被关注,但发生在官员身上,则会遭到穷追猛打。如富人养情人包二奶,最多是一个民事案件,而如果发生在官员身上,就会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不仅如此,从后果上看,普通人的道德腐化,即使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其工作和生活的负面影响也不大,而作为官员群体,一旦腐化行为成为民众关注的重点,则往往意味着仕途终结,乃至从衣食无忧走向牢狱生涯。

3. 监督的加强。社会环境一方面在诱惑官员走向犯罪,但与此同时,却又对官员群体形成实际压力,这其中最主要的是社会监督的加强。如果官员有贪污腐败行为,随时可能落入社会监督和问责这一张大网中。特别是在网络社会和舆论监督日益加强的态势下,官员群体要想稳稳当当做官,安安心心贪腐,不仅要按照潜规则处理好与自己上级和纪检部门的内部关系,而且还要时刻警惕来自社会的的监督。在前网络时代,一旦东窗事发,小群体内部还可以相互掩盖、瞒天过海度过难关,官员群体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系统内风险。在网络时代,一旦成为舆论监督的对象被推到风口浪尖,谁也无法保护、也不敢保护当事官员,亦即腐败行为可能随时完全暴露在大众之下,且无法得到系统内的有效帮助。近年来,因网络倒下的官员已不胜枚举,并且仍然在快速增加,网络已经成为悬在官员头顶的实实在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种情况给官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很多问题官员往往谈网色变,焦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此外,随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官员群体的集体风险在加大。很多中国民众特别是网民,已经有较高的政治认识水平,亦即理解政府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旦出现失职渎职现象,必须有政府官员对此负责,如果找不到相关官员,则很容易将矛头指向党政领导。这导致官员群体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内部消化自身错误,不得不面临社会裁决。在此种背景下,党政组织不得不将各种政府责任分解到个人,以防万一。当前社会问题普遍,各类突发事件层不出穷,消防安全、违法事件等普遍存在,问题是否爆发、何时爆发全凭运气,这也给相关岗位的官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直属杂志《小康》2011 年发布的《中国官员心理压力报告》报告分析指出,官员群体普遍拥有的四大压力,分别是工作压力、生活压力、组织压力和社会压力,而大多数以自杀来结束生命的官员,是因为心理健康出了问题,其中很多甚至患有抑郁症,这一调查反映出当前官员确实压力很大。

相对其它发展中国家而言,人民群众的有力监督,是中国很多问题官员走向绝路的重要因素。虽然全球有一半左右的国家腐败程度不亚于中国,即使按照全球清廉指数的排名,中国的腐败程度总体上也只在中等偏轻的水平, 但中国的官员却表现出远高于这些国家的自杀率。这既与当前中国大转型的社会背景有关,也与中国的民主进步和人民权利的加强是分不开的。其它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腐败程度也很高,但政治系统集体分赃,实行高压政治,使民众无法监督和惩治官员,同时民众尚未觉醒,这降低了官员的外部压力。由此,腐败程度高过中国的国家和地区,亦未呈现出过高的自杀率。

四、权力阳光下运作与政社双赢

官员自杀给官员个人、政治系统和社会都带来了直接危害。作为当事人而言,从最初豪情万丈信心满满走进官员队伍,到最终自杀结束,可以说是最大的悲哀了。对政治系统而言,频繁的官员自杀既直接伤及官僚机构,同时还影响到民众的政治信任。官员自杀一方面说明了反腐的不断深入,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政治系统的内部状况较为复杂,部分领域和部分地区腐败非常严重。此外,很多官员自杀后,网民即很快联想到是“被自杀”。如11 刀实现自杀的湖北荆州公安局干部谢业新自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从社会角度看,政治系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中枢,密集的官员自杀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机感和不稳定感。所以说,官员自杀对官员个人、政治系统和社会都是一种全输结果。

由此,解决官员自杀问题,就成为目前的当务之急。破解自杀问题,必须寻找原因,从源头上解决。著名学者迪尔凯姆曾将自杀划分为四种类型: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③结合中国官员的自杀特点看,大多属于后三种类型,即有些官员出于保护家人及腐败利益群体而自杀,这类可划入利他型自杀;有些官员因为面临急剧的社会转型期无法进行很好的心理调适而自杀,这类可划入失范型自杀;有些官员因为身在其中无法摆脱而自杀,这类可以归为宿命型自杀。当然,以上只是主要方面,很多案例不能简单划入某一类,往往是兼有数种原因。然而,中国官员群体的密集自杀,其更深层次原因在于政治层面,内外政治生态的变化,引发了当前的官员自杀潮。简言之,管理系统内部的暗箱运作,部分地区和领域实现黑社会化运行,官员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是官员频繁自杀的决定性因素;而外部环境的诱逼,尤其是社会监督的加强,是推动官员走向绝路的加速器。但总体而言,官员自杀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政治系统内部。由此,从根本上破解官员自杀问题,最根本的还必须从政治生态、特别是内部政治生态的改善方面入手。

切实打破政治暗箱,使权力完全在阳光下运作,是破解政治生态恶化的不二法门。虽然官员自杀的原因有很多,如压力过大、道德腐化等,但归根到底,还是政治系统运行的封闭化和暗箱化,以及由之带来的黑社会化。系统内部按照潜规则运行,并成为一个巨大的黑洞,将无数官员卷入其中。打破暗箱,切实抢救无数的政府官员, 最主要的出路在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唯有如此,才能去除官员身上背负的潜压力,而潜压力才是最主要的压力; 才能使官员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实现晋升提拔,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人身依赖和人身依附;才能使他们断绝贪腐念头,没有把柄在别人手里,终身受制于人;才能让官员无法大贪,根治官场贪腐文化,解决家庭和社会倒逼问题,使官员能够堂堂正正做人。总之,让公务员成为一种普通职业,让官员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还包括司法权力的正常化,使法律成为保护官员的重要保证。针对当前很多官员通过自杀保护他人和其他群体的突出现象,可以考虑建立一种防范机制,即所有官员自杀后,都由检察机关对其自动立案深入调查,无论其自杀之时是否已经涉案。此外,为了不让自杀官员的家人或其他既得利益者获得保护,在调查时既要注意查明自杀原因,也要查明其是否拥有腐败资产。这表明上看是对自杀官员的严惩,但实际上是防范利他型自杀, 保护很多有潜在自杀可能的官员。

当然,要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绝非易事。当前政治系统的内部生态变化,有其深刻原因和制度逻辑,打破这种机制,势必使很多人利益受损,尤其是腐败圈内的首要分子,其阻力可想而知。一旦中央的要求落实,官员个人实现清白做官,以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能否获得升迁的主要依据,则意味着圈子里面无法实现对下属的私下控制,官员也能够理直气壮对抗潜规则的要求,而一旦廉洁从政成为主流,腐败者自身的腐败行为也可能最终曝光。由此,既得利益者必然要求继续暗箱运作,反对政务公开透明。所以,解决集体腐败问题,最关键的还是必须依靠中央出手。

可喜的是,中央已经深刻认识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政务透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专门强调,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他们谈的这些,虽然只字未提官员自杀问题,但恰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道。接下来,需要在核心方面作进一步的推动,如公职人员财产的公开、政务活动的公开透明、官员晋升的透明机制、司法独立原则的落实等等。唯有一个透明政府,才能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从长远来看,也才能保证官员根本利益,最少是能保证最起码的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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