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惯例问题辨析(15)

中国宪法惯例问题辨析(15)

[12]章志远.宪法惯例的理论及其实践[J].江苏社会科学,2000,(5):60.在这点上,学者们似乎不约而同地要求将惯例转化成法律,或主张应”把握有利时机”,”促成宪法惯例向成文宪法的转化”(杨临宏.关于中国宪法惯例问题的思考[J].思想战线,1997,(4):56.);或要求将其”成文化,法治化”(李伯超,邹琳.共和国宪法变迁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13]参见林来梵.中国的”违宪审查”:特色及生成实态——从三个有关用语的变化策略来看[J].浙江社会科学,2010,(5).作者认为,如何进一步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与活性化,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重大课题。

[14]论者在文中指出:”从目前各国宪法法律化之过程与经验分析,宪法实施的制度化之关键,在于宪法的司法性实施即司法适用与解释,在于司法性保障机关的设立。”“宪法司法化是宪法法律化的必然选择。”范进学,张玉洁.宪法法律化:中国法治之未竟事业[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82,83.

[15]参见曹建明等.在中南海和大会堂讲法制(1994年12月至1999年4月[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75.

[16]参见郭道辉.论宪法演变与宪法修改[J].中国法学,1993,(1):20.需指出的是,作者并没有一味地赞同所有的宪法变迁,而是认为不合宪的宪法演变包括合理与不合理两种,而且要求做出合宪推定的必须是有修宪权和释宪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17]对此,有西方学者作了比较详尽的分析,参见GrahamGee.ThepoliticalconstitutionalismofJAGGriffith[J].LegalStudies,Vol.28No.1,2008:41-43.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