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 (5)

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 (5)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三要树立“融入”理念。语言文字工作无论作为教育、文化的一个部门,还是作为一门学科,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但它又是一个与各领域相关性极强的部门和基础性突出的学科,具有社会性广泛性的特点。在经济一体化、社会信息化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必须拓宽视野,跳出传统的圈子,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融入各个领域的发展进程,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发挥正能量作用,并推进自身的发展、实现自身的价值。这就要求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树立“融入”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在主动“融入”方面拓宽视野、开动脑筋、多下功夫。

四要树立“服务”理念。在现代科技和传媒高度发达,特别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当今社会,语言文字作为信息文化载体的应用呈现空前流量、高速传播和无所不往的景象。与此形成反差的是,我国语言文字社会服务还处于滞后状态。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主动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是时代发展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呼唤和要求,是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的正确方向,是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创新的广阔天地。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调整和充实相关内容,使之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国家语言文字专门法规和部门规章,尽早出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和《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要推动尚未出台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的省份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实施地方性专门法规;已经出台地方性专门法规的省份,应依照国家专门法规和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修订和充实地方性专门法规。经过几年努力,逐步形成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龙头的完整的中国特色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法制保障。

(三)创新业务工作方式,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语言文字业务工作方式和机制。一是创新调研方式。加强对新领域的工作和政策调研,如针对语言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区、自贸区和其他特殊区域的语言文字使用和政策指导调研;围绕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开展跨境语言、政府网络译名、海防和边疆用语用字情况调研,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注重运用传媒和网络传播平台,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和“中华经典诵写讲”等各项活动的水平和影响力。三是创新培训方式。根据国情、语情和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对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业务培训,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民族语言的科学保护,提升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四是积极探索语言文化产业新思路、新形式。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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