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民主监督方面,毛泽东的思想是丰富的、深刻的,但是由于历史条件限制,他还没有把人民民主提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的高度来认识,而仅是把民主当作服务于经济基础的一种手段。自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毛泽东对国内阶级斗争看得愈来愈重要,不断发动阶级斗争的群众运动,在掌握民主与专政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适度性上逐渐走入歧途,导致了“四人帮”一伙搞法西斯专政,人民无民主可言,党内民主也遭到破坏。
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治体制,是模仿苏联建立的。我国自1954年取消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大区行政管理体制后,毛泽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我国在当时存在国家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和官僚主义现象严重等问题,他提出“以苏为戒”,对当时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留下了许多宝贵思想。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思想。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结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⑤同时,毛泽东又阐明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可以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在他看来,由于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比旧时代的社会制度要优越的多,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以往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相比,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实践证明,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是在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一些缺陷,可以通过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得到解决。由于当时在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尚处在探索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因此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问题做出的只是最一般的概括。
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就提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⑥在他看来,应当在中央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下,扩大一点权力给地方,从而让地方充分发挥积极性,办更多的事情。同时,考虑到我国情况比较复杂,毛泽东指出各地允许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但是这种特殊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纪律,是为了国家整体利益所必要的特殊。1958年在成都会议时,毛泽东又提出“向地方分权,发展地方个性”的想法,并亲自酝酿权力下放的实施计划。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上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好转时,中央政府开始有选择性地向地方政府放权,例如一些经济管理方面的权限和中央直属企业在这一时期曾下放到各省。虽然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毛泽东权力下放的思想并没有认真贯彻下去,但这种思想在当时是极为宝贵的,对今天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仍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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