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协商与民主决策相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民主协商与民主决策相结合的独特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一道参与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应当说新中国人民政权的创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建国大纲,都是民主协商与民主决策相结合的伟大成就。此后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继续实行同民主党派民主合作的政策。在土地革命、三反五反、抗美援朝、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等重大事件和决策上,党和国家都坚持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真诚的广泛协商,并且创造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民主形式。1954年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人民政协作为社会各界参与国家事务、促进民主发展的主要组织机构,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主监督。在民主监督方面,毛泽东就如何在实践中实行民主监督作出了不懈的思考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首先,在加强群众监督方面,毛泽东认为,“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对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②。建国后毛泽东积极推行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使人民可以行使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选择、监督、弹劾、罢免等各项权利;建立健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各级群众组织,充分壮大和发展党联系各阶层群众、群众监督干部的基层纽带;再次,在企业内部,毛泽东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模式,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的管理形式,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鼓励基层职工揭露和批评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
其次,加强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毛泽东认为,一个政党同一个人一样,需要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同样,中国共产党除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外,还需要聆听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批评。他多次提出,对于那些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共产党都要接受和团结。同时,在处理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毛泽东制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除了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级协商机构的作用外,中共八大明确提出,在一切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和武装部队中,共产党员都必须负责建立起同党外工作人员合作共事的良好关系。
最后,加强舆论监督。毛泽东历来重视发挥党报党刊“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的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③。1953年1月,他在为中央起草党内指示时强调,“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④作为重要的大众传媒,报纸上的批评,要坚持“开、好、管”的三字方针,应当如实刊登群众来信,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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