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创新的基本经验(3)

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创新的基本经验(3)

三、严格的自律意识是党群关系制度创新的基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在积极推进党的自身建设的同时,自觉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阶级性、纯洁性、先进性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这一特点也表现在党群关系制度创新的方方面面。可以说,严格的自我约束是党群关系制度创新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求,在建党初期主要体现在高度重视拒腐防变问题,在思想和行动上探索预防党员腐败的有效途径。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是党的历史上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开始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建设。针对中华苏维埃政府内部出现的腐败现象,中央苏区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党内、政府、工农群众的监察制度和财政经济领域的审计监察制度。这些制度对于密切党群关系、创新党群关系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1928年4月,毛泽东在桂东等待湘南起义军期间,针对部队中存在的乱拿乱要群众财物等不良习气,决心进行纪律整顿,以规范士兵的行为,由此起草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要和气;(四)买卖要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后来根据需要几经修改,补充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即: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功。“八项注意”,即: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这些硬性纪律规定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干群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党的群众纪律是随着党的事业发展壮大而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在1961年、1962年间,中共中央按照军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范式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把群众纪律作为十分重要的内容写入制度中。比如,要求党的干部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办事要公道”、“参加集体劳动”、“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党的事业全局出发作出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同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7](P179)“必须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8](P180)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则把执行党的群众纪律作为整党的重要任务之一。这些制度规定,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如何正确处理党和群众的关系作出了明确而系统的规定,是党的群众纪律的集中体现,彰显了共产党人在处理党群关系上严格的自律意识。这种自律意识贯穿于党群关系制度创新的始终,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如何正确处理党和群众的关系进行了强调和补充,通过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行为的约束,使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所涉范围广、内容细,力度大、决心坚,是一次“动真格”的重大决定。与以往中央要求改变工作作风的规定不同,这次针对的不是普通领导干部,而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自身。新一届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宣告式的政治表白,彰显的不仅是执政党的坚强意志,更是对人民的郑重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正是按照从严治党、从严要求的指导思想,通过制度方式推动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防止种种不良作风,进而在改革发展的时代洪流中,在全球化、市场化等浪潮的激荡中,进一步把我们党锻造成为引领中国前行的坚强领导核心。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