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官不聊生”时代来临?(2)

【案例】“官不聊生”时代来临?(2)

从“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出访“一般不安排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到“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题词题字”等私人活动,八项规定给2013年公职人员的工作生活都定了调,成为他们头上的第一道“紧箍咒”。

不久“六项禁令”也紧接出台,规定进一步细化,范围也进一步明确扩至各地各部门。“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等被禁止,茶话会、团拜会、节日慰问活动等被严格控制或禁止,并明确提及“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2013年1月,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生动形象的措辞及其表达出来的早已广受期待的论点,在此后便极其频繁地被国内外媒体引用。

到了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用一年时间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即“纠四风”。

习近平此后去到他的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省份河北,在他全程参加的省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这些高级官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据官方媒体报道,有官员自我批评说:“自己有时调研就像演一部下基层的电视剧,事先有脚本,事中有导演,事后露露脸,自己就是一个演员。”也有人直接批评省委书记:“我感到(周)本顺同志对发展速度、经济总量指标看得还是比较重,这是个讲面子、爱面子问题,很容易滋长形式主义。应真正甩掉生产总值全国第六的包袱,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

河北省委常委们还写了检查材料,有人甚至数易其稿,最多的修改29稿。有官员感慨,自己越写越深入,越写越出汗,几次想流泪。

5月,中纪委启动“清卡”行动,要求纪检人员限期之内自行清退各种名目的会员卡。

事无巨细

8月、9月,中央连发三道“禁礼令”,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出了全面规范。有专家评论称此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10月31日,中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11月21日,中纪委再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到了12月,年关更近,中央出台规定的节奏更是频率加速,平均不到4天就发布一个新的规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12月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在3月,刚刚履职国务院总理时,李克强就提到他的“约法三章”,其中之一即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12月6日,中组部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官员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长期以来的“唯GDP论”被废除。

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全面修订。不得供应鱼翅燕窝等高档餐饮,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制,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专家解读为管住“吃住行游”各个方面。

12月19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等。

12月27日,中办国办再次印发《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严禁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公款吃喝旅游。

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要带头遵守禁烟规定,并要求“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同一天,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通知并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针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的完整性进行核实,按比例随机抽查,同时对似提拔、拟列入后备干部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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