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理论角度言之,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政府退出社会、党组织进入社会”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从现实的观察来看,这种“国退党进”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似乎打了折扣。我们固然看到了由国家权力的大幅度退出或收缩而带来的市场和社会活力的迸发,但是也看到了党组织在进入某些社会领域时出现的像有的研究者所描述的那种“外部嵌入与内部排斥”“党建覆盖与组织空转”的尴尬局面。这种现象的出现,究其根源在于党组织并没有真正以社会代表的身份融入社会或回归社会,而是试图继续像过去那样以国家权力代表的身份管控社会。如果说这种逻辑在党、国家、社会合一的体制下能够发挥作用的话,那么在国家权力日益收缩、社会自主性日益扩大的新环境中,这种逻辑只能导致政党与社会之间愈益走向疏离,最终使政党像国家那样成为“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
不过,让人欣慰的是,我国基层治理创新的实践已经表明了党与社会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相互哺育的可能,刚刚通过的《决定》更是提出“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可以期待的是,一种党与社会共生共强、强政党与强社会并存的基层治理格局将是未来基层治理创新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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