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记者问: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6)

教育部答记者问: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6)

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可以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公立、民办并举,实现加速发展。这样可以给残疾人及其家庭更多的选择,适应其不同层次的需求。

深化课改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教授 顾定倩

《提升计划》将“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与“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并列作为三大重点任务。很明显,“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解决的是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提升残疾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的则是残疾儿童少年“上好学”的问题,让他们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我国今后经济增长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要更加追求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这一重要观点同样适用于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在满足残疾学生普遍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每节课都上得精彩,让残疾学生每天都有收获。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是特殊教育的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扎扎实实地促进残疾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助推他们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重在课程建设,建立反映立德树人基本要求、体现特殊教育自身规律的课程体系及其配套教材,才能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面、系统、科学、可持续的教育。《提升计划》提出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将课程建设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提升计划》中有关深化课改的措施极富针对性和特殊性,体现了坚持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同步改革、坚持按特殊教育自身规律和特点进行教学、坚持促进融合教育等原则,让残疾学生有更多的学习机会,自立自强,实现生命价值,享受到生活的意义。

《提升计划》提出“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点。长期以来我们缺少这样一种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状况往往是自己跟自己比,或者只能用孤立的数据来简单说明,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质量评估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情况,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切实接受到有成效的教育,也有利于督导和改进教学。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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