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河北、北京等地权力公开后,国务院各部门也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
督,这是中央首次“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
一时间,各地“权力清单”纷纷出炉。如何看待权力清单在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意义?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它将扮演什么角色?权力清单又会否阻碍行政创新?本报特邀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进行探讨。
减权最好“大刀阔斧”
执行最忌“阳奉阴违”
审批减权关乎权力,政府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自己手中的权力自然会缩小,恐怕有些官员心有不甘或失去了寻租的空间,仍然阳奉阴违。因此,晒出清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检视具体执行过程,究竟有没有实际的统计数据和市民打分来证明其实际效果。在有些领域,不能排除办事环节只不过是数字意义上的“同类项合并”,比如本来是要分三次办三个证的,“放权”后改成一次性办三个证,该提交的材料一份都没少,还得等候同样的时间让三个部门分别查验盖章,这样的改变没有太大意义。更有甚者,因为办事环节少了,市民得到的服务也减少了,来来回回办证,资料一次次补齐,反而增加了麻烦。因此,一方面要结合市民办事的实际体验,进一步优化流程。有人曾晒出办证的万里长征图,不妨审批改革后再主动请公众晒晒自己的办证流程图,看看有没有实际改变;另一方面仍要大刀阔斧地砍掉一些审批项目横向、纵向之间的关联关系,或许A证取消了, B证就不给办,办事人一样很为难。
权力清单相继晒出来是好事,但若执行上自有一套,清单不过是废纸一张。除了给一些官员的年终总结加点时髦政绩外,老百姓得不到什么实际好处。晒出来只是开始,能否做出来才体现决心和水平。
(张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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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行政审批减权不能止步深水区
纵观全国的“权力清单”,鲜明的特点是行政之手收得更彻底。看看李克强总理去年9月提出的行政审批改革“两个凡是”: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后监管的不再前置审批。政府包办模式将逐渐瓦解,以浙江省为例,今年起,浙江省的“权力清单制度”中规定:省级部门将不再直接与企业发生拨付资金、收费等“经济往来”。
另一特征是奉行“减”字诀。以往的“权力大户”国家发改委仅保留25项审批权力。继日前晒出保留的18项行政审批项目,财政部又宣布再取消和下放3项行政审批项目。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达1700余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履新时曾承诺“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其中的1/3以上”。而据统计,2013年国务院共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1项,完成了接近2/5的改革任务。
如此高效让民众看到公权力自我限权的决心与希望,接下来“壮士断腕”是否驾轻就熟?竹立家认为,目前行政审批砍掉的是相对容易的部分,越到后面越是硬骨头,难度也越大。虽然现在一下子完成了一定比例的任务,但对深水区的改革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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