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关于更加重视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制约
习近平同志在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自身建设,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这一重要论述,对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如果自己都没有做好,监督别人何从谈起,又凭什么监督别人!不愿接受监督、抵触监督,本身就是内心虚弱的表现,就是问题的表现!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敢于接受监督,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机制,尤其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管住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进一步明确权力的内容、边界、行使方式和程序、与权力对等的责任等,强化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特别是执法办案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自由甚至生命,一些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办案人员,个别意志薄弱者抵制不住诱惑,就可能坠入腐败泥潭。从查办的案件看,不仅检察机关,包括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执法办案都是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刻吸取教训,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同时,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廉政隐患摸排预警、重点岗位轮岗交流、防止利益冲突、回避等制度,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和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让检察人员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深刻领会关于执法司法公信力决定性因素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公正廉洁作为对检察人员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同志强调,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这一重要论述,鲜明指出了政法工作权威和公信的基础所在、力量所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公生明,廉生威。没有自身的公正和廉洁,一味强调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
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职业良知作为必修课,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用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约束自己,认识到不公不廉是检察机关最大的耻辱,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始终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服从事实和法律,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制度约束,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透明保廉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及时公开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深刻领会关于反对司法腐败的重要论述,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自身腐败现象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突出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反对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廉洁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司法腐败不仅影响司法的公正和廉洁,损害法治的权威和公信,而且影响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心。我们一定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自身腐败问题。
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机制。完善12309举报网站“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上网、来信等方式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对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以适当方式及时说明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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