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导向 不再GDP至上
戴上贫困帽,意味着政策倾斜支持,意味着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这些年,部分贫困县发展很快,但由于贫困县扶持政策含金量较高,退出机制不完善,其中不少戴着贫困帽不愿摘,客观上造成了一些非常需要帮扶的县得不到应有的扶持。
“贫困县干部群众普遍不愿‘摘帽’,一些非重点县也想办法哭穷‘戴帽’。”在刘永富看来,这与政策上缺乏退出的正向激励机制有关,“政策上实际是反向激励,留在里面的好处很多,退出没有好处。戴上贫困县帽子后,群众不愿意退,干部也不敢退。”
刘永富分析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官员的政绩观和考核办法有问题。过去的考核办法中,基本上是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基本没有被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比重很低,这就容易导致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做大地区生产总值上,而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工夫下得不够。
为了把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真正做好,中央决定要改革贫困县党政领导的考核机制,改革的初衷和出发点就是切实把“县抓落实”落到实处,把扶贫工作特别是到村到户工作落到实处,这样扶贫工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他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两方面具体工作:一是贫困县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工作,要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降低GDP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二是生态脆弱的贫困县,要取消GDP考核指标,重点改为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他说,这项工作事关重大,《意见》要求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征求地方意见,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前不久,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改善、改进党政领导同志考核工作的文件,其中明确要求要先在贫困县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再推开。同时,扶贫工作也要加强对省一级的考核,使省一级的考核和县一级的考核相配套、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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