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满意度: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

公众满意度: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

在我国,现存的问题是缺乏主流民意的表达渠道和评价机制,因此各种非主流民意借助网络和强制性利益表达日益泛滥,并有绑架主流民意的趋势。聚合和显示主流民意,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服务型政府的打造,要以给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和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的,以政府自身职能的科学定位、结构的优化组合、施政的廉洁高效为手段,以公众的满意度、评价权和选择权为前提和归宿。通过对我国主要城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大型民调发现,我国公共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解决的。

如何考察公众对公共服务是否满意

对于服务型政府来说,必须按照公众的意愿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并且把公民是否满意作为评估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因此,对服务型政府的衡量,最终还是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

那么,如何考察公众对公共服务是否满意呢?这是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面临的一个困境。时下一些官员常说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标准,但是我们怎么知道民众的喜好呢?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民意调研方法,而是靠主观臆断和猜测,肯定是不行的。在我国,现存的问题是缺乏主流民意的表达渠道和评价机制,因此各种非主流民意借助网络和强制性利益表达日益泛滥,并有绑架主流民意的趋势。聚合和显示主流民意,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民主制度的关键问题。只有准确聚合主流民意,才能有效显示公众满意度,也才能真正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从国际上看,主流民意的表达和显示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投票选举、二是代议政治、三是民意调查,这是聚合主流民意的“三驾马车”。在我国,尽管目前尚不可能形成上述“三驾马车”的主流民意显示机制,但至少可以让“一驾马车”先跑起来,并做大做强,即通过民调来准确显示公众偏好和满意度。选举和民调是主流民意表达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即使在选举过程中也普遍被使用,两者经常耦合在一起,相得益彰。而且,民调是一种副作用小、成本较低、安全可靠、容易实施且可反复使用的方法,如果加以大力倡导并能够影响决策,进而作为领导干部选拔、考核、任用的依据之一,其前景十分可观,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成为投票选举的“替代物”。这也可作为我国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有效手段,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为本位的现代政府,公民的利益和需求是政府首要的价值和追求。衡量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好坏,最终的标准还是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以及人民群众是否有表达权、评价权和选择权。现阶段,通过民调准确把握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是对服务型政府评价的重要方面,有着不同寻常的理论和实际价值。

当前公共服务满意度存在的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院合作,从2011年开始,连续3年进行中国30多个主要城市的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的大型调研。调研包括公共服务提供公众满意度以及公众对于政府效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政府信任的评价。通过上述调研和分析,发现如下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一,公众对各个城市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评价虽有高低之分,但总的来看,2011年市民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还不是很高,2012年城市满意度总体得分有所进步,但依然有超过一半的城市得分在7以下。这说明,虽然近年来各地都开始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但与广大民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各个城市应当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加大力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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