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

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

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话语体系,归根到底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出能体现中国立场、中国精神、中国水平的研究成果。要实现这一目标,掌握学术标准的制定权是根本,掌握学术成果的评价权是关键。如果我们在什么是学术、什么不是学术;什么成果为优,什么成果为劣这些基本问题上,都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不具备必要的话语权,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学术研究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领,形成不了自己的合力和特色。经过新中国65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6年的发展,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已经成为中国学术走向未来、走向世界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前提。

争论中的学术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进步、中外学术交流的加强,我国开始有意识地吸收、借鉴国际学术评价机制,逐渐形成了以期刊、机构为重心的学术评价体系,以期刊、专著的发文数量和等级作为评价科研成果的重要指标。这套评价方法,对于方便科研管理、激励科学研究、推动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过分偏重量化指标。我国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通常以影响因子、转载率等量化指标作为评价论文质量和学术期刊等级的核心标准,这一做法有其合理性。量化指标的确是评估科研成果优劣的必要参考,有助于保持学术评价的客观性,而且便于操作。但也要看到,量化指标有其局限性,不足以全面衡量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例如,一些绝学研究成果,其转载率、影响因子往往无法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相比,但其在文明传承中具有独特价值,这是量化指标很难反映的。事实上,引用率高的论著,未必是上乘之作;引用率低的论著,未必缺乏学术含量,有的还是填补学术空白、开辟学科新天地的扛鼎之作。因此,过分偏重量化指标,看似客观、公正,其实隐含着深刻的不公。而当前,我国存在着过度量化之弊。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评价,重数量轻质量;对学术期刊、学术出版社的评价,过分推崇转载率、影响因子,忽视其学术责任与学术担当。对这一倾向,学术界有必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是脱离科研实际。当前的学术评价,在评价者和研究者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和交流,存在着评价脱离科研实际的情况。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评价过程缺乏学者包括期刊编辑的参与,变成评价者单方面的行为,研究人员对学科发展的看法和意愿在评价结果中很难得到体现;二是评价体系过于笼统,没有充分顾及到不同学科的独特性。事实上,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传统的主流学科(如历史学、经济学等),差异很大,用一个指标体系,很难反映不同学科发展的真实状况。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必须立足学术发展的实际,体现学术共同体的集体意志。

三是人为因素干扰。学术是千秋之事,学术评价关系千秋。当前,学术界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功利主义倾向,追名逐利、急功近利现象蔓延,而学术评价机制的不健全、评价标准的不透明、评审过程的不公开、学术监督机制的缺位,导致权力寻租、金钱交易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为提高影响因子,一些学术期刊负责人忙于跑关系、搞公关,期刊间搞互相转引,甚至强迫作者承诺自己的文章刊发后被转载,不但败坏学术风气,而且损害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再如,同行评议原本是为修正量化评价偏颇的有益尝试,但在具体实施中却发生了扭曲,评审专家遴选的不透明,少数评审专家不能严格按照学术质量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往往以亲疏远近、权力大小和个人好恶作为评判的依据,从而动摇了同行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是缺乏导向性。学术评价的过程,也是学术引领的过程。学术评价通过对科研成果、发表平台、研究机构确定等级、明确优劣,影响学者的研究取向,从而实现对学术的引导。一个健全而成熟的学术评价体系,必须有自己的价值立场,必须回答学术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问题,必须通过公正、客观、内行的评价,指出学术研究的成败得失以及今后的发展路向,绝不是“以己之昏昏,使人昭昭”。如果我们片面追求学术评价的所谓独立性和中立性,放弃引领学术的使命,以量化指标代替对学术方向的思考,以笼统标准代替对学科发展的精细化分析,听凭非学术因素对评价的干扰,我们的学术评价最终会迷失在“学海”之中,随波逐流,找不到出路。事实上,加强学术评价的导向性,是当前我国社会科学评价亟须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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