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聘任制公务员要对得起高薪(5)

【案例】聘任制公务员要对得起高薪(5)

【启示与思考】

一直以来,由于福利待遇好、“终生制”等原因,公务员这个特殊的职业群体被贴着“金饭碗”的标签,关于公务员的各种话题也总能迅速吸引公众的眼球。此前,曾有报道指出,“三个闲成猪,两个累成狗”,是一些地方机关单位公务员群体工作承担的真实写照,有的年轻公务员甚至坦诚道:擦桌子、倒茶水就是一天的主要工作,公务员分化重、压力大、升职难、幸福感低等被频频吐槽。鉴于此,积极进行符合实情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是必须提上议程的。

当然,聘任制公务员相对于“委任式”公务员来说,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聘任制公务员有着更为“诱人”的薪资待遇,高薪无疑将吸引更多的才能之士投身于行政工作中,能够更科学、高效的解决行政问题;其次,聘任制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更为“苛刻”,对专业性、业务能力要求颇高,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入行政队伍也将大幅提升其专业领域的行政效率;最后,聘任制公务员是“瓷饭碗”,具有一定稳定性,但是从考核机制上看,聘任公务员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就可能解聘,从理论上讲,聘任制更具有灵活性,聘任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也会更高。

但是,纵观此前一些地方进行的聘任公务员试点工作,在相关配套制度并没有明确的前提下,公务员聘任制会不会步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怪圈呢?举个例子,如果对等的考核淘汰机制并没有完善,相关的考核指标并不确切,聘任制公务员照样也可以浑天度日,从表面看是“瓷饭碗”实质依旧还是“金饭碗”,况且,聘任工作的招纳方案由谁定?怎样定?会不会也走“萝卜聘任”的老路呢?其中的漏洞、猫腻也是不可掉以轻心的。

众所周知,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改革方案的推进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唯有不断摸索、善于总结、不断充实,方能达到最初的设想效果。换言之,聘任制公务员亦须“兼听则明”,一方面,要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相关的考核、淘汰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一方面,对公务员聘任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并积极保障好聘任制公务员的权利;另一方面,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抓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准公务员们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正把一心为公的民本情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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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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