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京津冀三者关系比较复杂,时而一体,时而分家
主持人:那京津冀三者的行政区划关系是何时及如何变化的?
孙冬虎:放眼整个京津冀地区,民国年间的行政区划系统变化更加显著。1912年顺天府改为直属于中央政府的京兆地方,1913年直隶省各府州统一废改为县。1928年迁都后,直隶省改为河北省,京兆地方并入省内;在天津县城区设立直属行政院的天津特别市,1930年6月改为天津市,10月降为河北省辖市,1935年再度升为院辖市。
就是从这个时刻开始,北平、天津两个特别市与周边围绕它们的河北省,形成了地域相接、级别同等、互不统辖的关系,原来的“一体化”变为“三足鼎立”。城市近代化水平的继续提升,势必要求把自身占据的地理空间向相邻的河北省拓展,以期获得更多的土地、水源、能源、交通、旅游等方面的支撑。京津市域的拓展也就意味着河北辖境的萎缩。
主持人:这一时期,三者关系比较复杂,时而一体,时而分家。
孙冬虎:是的。京津冀三角关系的另一方面,是平、津两市作为省级特别市或降为省辖市的某些阶段,都曾做过河北省会,其间的政区分合、等级升降与治所迁移,显示了三者之间时而“一体”时而“分家”的关系。在天津与河北之间,这种关系更是一直延续到1949年以后。1928年6月设立北平特别市、京兆地方各县划归直隶省(7月改称河北省)后不久,河北省会10月由天津迁到北平。这样,北平既是河北省政府所在地,又是行政院直辖的特别市。1930年7月北平降为河北省管辖的普通市,但河北省会却于10月复还天津,1935年再迁保定。当1946年2月北平市拟定新市界草案时,河北省显然依旧没有萎缩自己、壮大对方之理。行政区划关系的反复变更,使北平市域一直不能向外拓展,河北省治也多次往复迁移。如果从清初的直隶总督驻地算起,迄今已历经大名(1661)→保定(1669)→天津(1870)→北平(1928)→天津(1930)→保定(1935)→天津(1958)→保定(1960)→石家庄(1968)这一连串变动,其频繁程度在全国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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