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忌”(3)

重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忌”(3)

摘要: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想基础和最重要的行为指南,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绝非一朝一夕之力,也非三年两载之功,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春风化雨潜移默化,需要细水长流持之以恒,需要下苦功夫、下硬功夫、下笨功夫、下真功夫、下实功夫,需要长期积累、沉淀、升华,绝不能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如果只有“三分钟热情”,抓抓停停,“一阵风”过后就偃旗息鼓,“雨过地皮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不能真正落地。

三忌“一锅煮”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区别对象,区分层次,创新方法,切实避免“一锅煮”,针对性更强,效果才会更佳。

教育要突出重点区分层次。牵牛要牵牛鼻子,抓矛盾要抓主要矛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抓重点人群——少年儿童。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阶段,可塑性强,而且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正如梁启超《少年中国说》所言:“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抓好了少年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抓住了未来,就管住了长远。由于核心价值观教育不仅要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而且需覆盖全社会,因此教育应注意层次性,应根据人的成长规律,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到单位、社区,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特点,分层次地进行价值引导,譬如要求少儿“友善”、要求成人“敬业”,以体现可行性、有效性。

宣传要创新方式方法。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宣传就不能一味沿袭传统、重施故伎,应当与时俱进,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譬如当今,就应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增加现代沟通方式,在“微”字上下功夫,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凝聚和传递社会正能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每个人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影响、受鞭策,增强“培育”的实效性。

行动要强调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自古以来,群众就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共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榜样的力量无穷。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躬身在前带头示范,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叫响“向我看”、“跟我来”,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领一级干,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感染群众、带动群众,引领风尚,以“上行”促“下效”,推动社会春风扑面,推动国家和谐安宁,推动民族昂扬向上。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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