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以市场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永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永生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不能过分依赖行政手段和计划思维,而是需要运用法律、尤其是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发挥制度信号的规范和引导作用,让市场决定生态资源的合理配置。”

他认为,“生态文明”是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后,又一个由中国政府率先提出、且被正式写入联合国有关文件的概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提出则是对“生态文明”这种理念的践行和贯彻落实,从抽象的概念到具体的制度体系,充分反映了新一届政府及中央领导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和信心。

应发挥市场配置生态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林永生认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指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正式制度(法律、政策、规章、条例等)或非正式制度(道德、伦理、习俗等)的总和。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主要是指从政府的立场出发,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引导全社会的生产和生活行为,合理有效配置生态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而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合理配置生态资源,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关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决定》提到四个方面制度: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实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三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四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林永生对此的解读是,前两个方面旨在解决生态资源归谁所有以及自上而下进行区域空间规划的问题,比如耕地红线、水红线、生态红线等。第三个方面制度旨在制度化解决对生态资源的使用和维护问题。最后一个方面制度强调政府作用、尤其是政府监管。《决定》在解释后两个方面制度时,已经蕴含了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比如“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实行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有助于解决环境资源配置问题,延伸到更广泛的生态资源范畴,也必须要运用市场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