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

晋宁县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

为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晋宁县以落实“一定三有”为抓手,积极探索,切实为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夯实了组织保障。

 “履职承诺制”定权责立规范。为加强村干部的管理,激发“三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2013年村“三委”按照“两推一选”的方式换届结束后,在全县推行了村干部履职承诺制,每位当选村(社区)干部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进行承诺,承诺书在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建立档案,所承诺事项兑现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承诺制的执行,增强了对基层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心,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村干部有平台、有保障、有动力,有效解决当前村级组织存在的“参选热心、当选开心、干事无心、任期内党员干部散心、群众伤心”的现象。

加大投入确保基层党建有保障。为保证全县村(社区)党建工作活动的正常开展,晋宁县在2009年为全县129个村每年提供3万元党建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对每个(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增加到5万元。并将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党建工作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同时,为不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新形势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每年由县委负责对全县村“三委”主要干部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集中培训,由乡(镇、街道)负责对其他村组的培训。并且自2011年以来,每年县委还组织一批优秀基层干部赴沿海发达地方、中国“十大名村”参观学习,让身处一线的村干部开阔视野,提升“双带”能力,拓展服务水平。

多举措确保村干部干好有希望。晋宁县在全县村(社区)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和“村情简报”制度,同时健全完善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议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离岗学习制等制度,结合基层实际出台了《晋宁县村干部年终一次性奖金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对基层干部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同时,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目前,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岗位,每月补贴是1200元,分设的每人1100元,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1000元。村小组村支部书记、组长“一肩挑”不低于600元,分设的不低于500元。同时,不断加大力度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政策,放宽条件,让更多优秀村干部有机会参加考录,让村干部感觉政治上有前途有奔头,2013年晋宁县有5名村干部参加了定向考试。

建立村(社区)养老保险制度落实“退后有所养”。为有效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晋宁县结合实际为2000年“村改”以后在村(社区)担任主要成员建立了保障体系,根据其任职年限在离职后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离职生活补贴和购买养老保险,符合条件购买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个人缴纳20%、财政缴纳80%的比例解决经费问题。切实使村干部干的安心、离岗后放心。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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