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以来,党政机关的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铺张浪费的现象迅速减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有所下降,但是,“精致的实用主义”有所抬头,不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看似忙忙碌碌之中陷入空耗的状态,职业性的微笑代替了真诚的服务,事务主义代替官僚主义,文牍主义成了另一种形式主义,难免使得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下降。
“精致的实用主义”者把法律制度看作是一个又一个的门槛,自己只不过是站在门槛上的“机械人”,丝毫没有在宪法和法律的引导下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动力
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之所以不想干事,是因为他们失去了党性,失去了信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党章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为群众提供服务。如果尸位素餐,在工作中得过且过,那么,就违背了党章的要求,违反了我国《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想干事不仅仅是缺乏激情,同时还是缺乏职业道德的表现。部分学者认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把自己的工作当作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事业,不是躲避崇高,不是得过且过,而是以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理解并无多大的错误。但是,如果甘于平庸,在工作中不思进取,没有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在本职工作中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那么,就是把自己当成了法律的自动售货机,就是一种缺乏人性的表现。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仅仅是法律的被动执行者,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积极协调者。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当法律规定出现漏洞或者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时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党的政策创造性地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想干事,不是因为他们谨小慎微,而是因为他们缺乏远大的目标,缺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热情。他们把法律制度看作是一个又一个的门槛,而他们只不过是站在门槛上的“机械人”,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没有在宪法和法律的引导下创造性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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