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政府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中作用的几点认识

重庆:对政府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中作用的几点认识

摘要:在中国大部分农村仍属于贫困地区,其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流量和经济效益根本无法支撑任何商业性的金融机构的运行,这些地区的农民的资金需求、金融需求正确渠道应来源于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因为政策性的金融本身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作性金融是与正在勃兴的农村合作经济融为一体。

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如何发挥政府的作用,以实现市场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既是当前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中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探索。

找准问题,开对药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作用。这就要求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当前,城市的快速发展与农村相对落后的二元结构的矛盾,从根本上抑制了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足,农村金融发展乏力,农村金融无法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金融体制至今不能匹配现代转型的农村社会,这既是城乡二元结构的表现,更是二元结构的原因与症结。我国农村金融的问题是体制与机制并存的问题,也是点与面都有的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中央就三农工作发出了17个中央1号文件,每次都提到了农村金融方面的政策,可见党和政府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是作为三农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农村金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凡是某一个问题,普遍地出现,而且是长期解决不了,这就不是一般性的问题,而一定是结构问题、体制问题。二是除了2011年在专门的加强农业水利建设的文件中一般性提到金融支持外,文件还3次专门提到农村金融创新,2次专门提到农村金融改革,5次专门提到农村金融服务,1次明确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的创新、改革与服务固然重要,若没有接地气、可操作的措施,和结合遵循我国农村现状、发展规律的管用的办法,文件的要求只能成为政策口号,所以,我们需要的是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第三,农村金融是三农工作中最重要的生产与发展要素,实践证明,农村金融是当下三农发展的瓶颈,是三农中的主要矛盾,它涉及到三农的方方面面,是个全局性的问题与任务,如果把农村金融问题仅仅作为解决三农中一个措施,从认识和方法的起点就出了偏差,既抓不住农村金融的实质,也无助于最终解决三农问题。金融与其他要素紧密相连,农村金融的问题,不仅仅是农村信贷问题,不仅仅是银行的事,还有农业保险、农村土地信托、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培育与健全、农业企业的上市融资等等都是我们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涉及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多个方面。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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