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企业隐性集资引发“跑路” 农村金融创新需深思

摘要:记者最近在鄂鲁豫冀等地调研发现,包括个体户、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小微涉农企业,近年来以各种形式进行的集资放贷活动呈增多趋势。在揽储后高息转贷他人,由于资金链断裂,局地已经出现老板“跑路”或“失联”现象,导致大量社员、农户成为风险兜底者。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固然能够激发乡村经济的活力,促进农民增收,但一旦出现监管漏洞,便会引发风险。

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表示,类似民间金融活动目前处在监管真空地带,具有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一旦出事很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亟待引起重视。跑路事件引发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考,也让我们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应积极探索金融创新的模式。

老板收钱后“跑路” 合作社社员兜底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道办是一个水产养殖村,不少养殖户都加入了群发水产养殖合作社。今年初,合作社理事长汪群飞向社员收了70万元的“饲料预付款”,其中还有自己的25万元,都交给了湖北仙桃市仙发饲料有限责任公司。5月28日,饲料公司倒闭老板“跑路”,一度引发大量养殖户上访。

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汪群飞从社员手中收上来的钱,既不是简单的用于社员内部互助,也不是普通的“饲料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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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作社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看,除了可购买相应数量的饲料外,“预付款”的最大特点就是交款者不同程度地享有利息收益。根据交款时间不同,“返利”分为三个等次:在元月31日前预付,万元利息1000元;3月31日和4月15日前预付,相应降为800元、700元。与此同时,饲料价格保持在交款时的水平,不会旺季涨价,有的还承诺一定额度的差旅费。

湖北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长港农场的高光明告诉记者,他从170多户社员手中筹集到了323万元,加上自家投的40万元,总计363万元给了仙发公司,“这段时间,天天有养殖户来要钱、要饲料,家里的门槛都被踏破了。”

根据记者调查,在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类似事件也都不同程度发生。今年4月,河北广平县伟光蔬菜种植合作社法人跑路,卷走资金1.4亿多元。不久后,山东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合作社也发生跑路事件,涉资2000多万元。在河北馆陶县,一家大型合作社老板失联后引发“多米诺效应”:不少小型合作社也出现了资金无法提取现象,遭遇倒闭潮。当地群众表示:“航母沉了,小船自然难以幸免。”

河南许昌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士介绍,2012、2013年许昌全市法院办理6033件民间借贷案件、17件集资诈骗案件以及11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比往年明显增多。经过梳理后发现,农村小微企业揽储后高息转贷他人,因未能及时收回借款导致无法还款给储户的,仅民间借贷案件中就多达1611件,占26.7%,涉及农村居民2800余人、小微企业主158人;28起刑事案件涉及受害人5000余人,犯罪数额多达6.2亿多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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