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法宝
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根本保证。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才有凝聚力、才出战斗力。领导班子成员来自五湖四海,阅历经验、脾气秉性各有不同,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差异较大。一方面,班子成员间的差异性有利于班子整体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会因此产生不同意见、工作分歧,影响领导班子的整体运行和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
民主集中制强调在班子内部,不论资格新老、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班长”作为带头人只有带好“一班人”的责任,没有超出“一班人”的特权;提倡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强调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就为班子成员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敢于在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做到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和衷共济,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制度平台。
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领导班子能够比较好地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决策就能够符合实际,就能克服各种困难挑战、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反之,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班子成员独断专行或各行其是,就会削弱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我们的事业就会遇到挫折,遭受损失。
民主集中制正确规范了民主与集中、“一言”与“群言”、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既强调决策过程中的集体讨论、充分研究,又强调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和纪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收和集中正确的意见建议,凝聚领导班子的集体共识,作出科学的决策,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民主集中制还是监督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我们党历来注重用制度监督和预防腐败,尤其注重发挥民主集中制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民主集中制在方法和程序两方面对权力运行进行了规范和制约。在方法上,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进行合理配置,强调“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在程序上,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明确议题提交、酝酿沟通、发言讨论、意见表决、形成决定、监督落实、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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