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开了新出发的大步子,表明更加科学地领导和推进改革,已成为我们党进行国家治理的常态化工作,成为续写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的重要段落。把这轮改革新出发放到中国改革历史进程这个大背景上来分析,可以看出其新之所在的三个特点。
中国改革是分阶段展开的过程。这轮改革新出发的突出标志是提出并明确了改革开放的总目标
由于中国改革是一个长时期的历史进程,其向前推进的鲜明特点必然是以问题为导向,分阶段深化。在3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我们党始终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这大体属于对改革总目标的一种表述。党的十八大后的改革新出发,一个突出的标志,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改革“总目标”这个概念,并且规定了它的具体内涵,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要求在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贡献,更是改革新出发的突出亮点。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自然会涉及更广泛也更具体的制度和体制问题,可以期待,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改革的总目标,将呈现出更加清晰的路线图。
改革新出发为什么要提出并且能够提出这个总目标?为什么明确要求在2020年取得改革的决定性成果?从背景上看,起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邓小平很强调把有成效的改革措施转化为制度,并在1992年表示,我们再过30年也就是说到了2020年前后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可见,制度的完善、成熟和定型,一开始就包含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构想和探索之中。二是经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探索,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只是中国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不是中国改革的全部,没有其他方面成熟体制的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难单独完善起来,同样,也只有把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放在一个大盘子里来统筹设计,整体推进,全面改革才能深化下去。三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建党100周年即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的指标,不只是经济上的,还包括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要求,没有各方面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全面小康社会很难说是完备的和令人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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