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反腐与改革的公约数 (2)

法治是反腐与改革的公约数 (2)

权力失控是病根

而实际上,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几乎所有国家在经济大发展时期,只要制度不健全、权力缺乏制衡,都会伴随着极大的腐败,即便传统上认为比较清廉的东亚和北欧,也不例外。我国的腐败也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在更大程度上沉渣泛起的。政府对市场不适当的干预、政府保留太多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对某些企业和行业不适当的补贴、决策机制的不够民主和科学,以及官员权力的缺乏制约,都是导致腐败高发的重要体制或机制性因素。

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缺乏制约,最为明显,也使得腐败呈现出向集体化发展的趋势。据媒体报道,1989年揭露的铁道部系统腐败窝案,涉及铁道部原副部长罗云光等48人。1996年,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因受贿61万元被判死缓,涉及原泰安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公安局长等6人。1999年的厦门“远华案”,2000年的沈阳“慕马案”,2004年的绥化“马德案”等,也都是一查一串,一抓一窝。根据过勇对1978年以来中国查处的383个正处级以上腐败要案的分析,大部分案件都涉及数人,超过10人的就有66起,有23起系窝案。资料显示,有个省份在2000年查处的大案要案中,属集体合谋类型的就到38%,比上年增长10%,是前10年的8.5倍。广州市2002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窝案”、“串案”达219件,占立案总数的71%。200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向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做的工作报告中,也指出“窝案”增多,成为腐败案件的一个特点。以广东茂名腐败窝案为例:2012年广东省纪委官方通报,此窝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但被立案查处的只有61人。2014年中央又“复查”茂名窝案,原茂名市政协主席冯立梅落网。最典型的是周永康案,周在漫长的政治生命中,历经能源、地方和政法等系统,对周的查处掀开了一个巨大的政商关系网络,从子女、亲属、秘书到下属,盘根错节,也使得案情错综复杂。

“窝案”中的涉腐官员往往形成网络,而一把手就是蛛网中最大的“蜘蛛”。一项对2003-2014年352名副厅级以上被查官员的研究显示,其中大约60%是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俗称“一把手”。这些“一把手”主要分布在党政权力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目前的体制下,“一把手”权力很大,而且缺乏监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社会监督更难。在单位内部,“一把手”不仅凌驾于所有班子成员之上,有时也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甚至“言出法随”。绝对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但在单位内部却无人能管。而且,他们对腐败的掩盖和反侦察能力也很强,查处“一把手”难度很大。而且“一把手”往往涉及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查就勾连出一大帮秘书、下属和同僚,形成“窝案”。有时候,查处“一把手”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一个单位的正常工作,也让相关部门和官员人心惶惶,无心做事。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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