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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从公报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6)

那法治政府应该是什么样子呢?标准是什么?框架是什么?这次提出了一个新概念、新说法。叫做“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但是我概括就是公开透明的政府、负责任的责任、诚实守信的政府。法治政府无非就是这些概念,基本的内容没有脱离这个。这次就特别强调了政府的职能要科学化。刚才我说了政府在各自起草法律的时候,都把部门利益法制化,这样最后职能配置就不科学了。比如说“九龙治水”治不好,多家部门管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管不好,尤其是我们的很多领域多个事情多个部门管,重叠交叉的问题非常严重。很多人认为这是常态。我们到国外去了解一下,没听说国外哪个部门与部门之间“打架”打得这么厉害,需要多个领导分头协调,大部分时间工作都花在协调上了,这是立法的问题,是我们政府职能配置的问题,职能配置不科学必然有这种冲突的矛盾。再加上我们权责不明确,也没有法定化,然后执法也不严明,导致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政府的形象。

现在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就是这几条要求:职能要科学,权责要法定,执法要严明,要公开公正,而且要廉洁高效,要守法诚信。这些要求都做到了这个政府就是法治政府。

2004年国务院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建成法治政府。结果到了今年正好是十年,法治政府没有建成。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还有六年时间。六年之内我们的法治政府能不能基本的建成,这个确实还对于我们各级政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我认为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去年通过政法大学组成了一个课题组,对全国有立法权的城市政府进行了法治政府的第三方评估,就是学术界、理论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的标准,去一一考核各级政府法治政府状况如何。我们根据公开的信息和数字,(比如说它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它的公告,它的地方刊物上披露的相关信息,有一部分是申请的信息,)我们做了八大指标、20多个二级指标、60多个三级指标这样一个全面综合的分析评估,花了大概半年的时间,最后排了序:广州第一、上海第二、北京第三,一共53个城市。总的结论是什么?整个全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不高,形式主义比较浓重,而且发展非常的不平衡。今年我们又准备扩大这个范围,对100个城市的政府进行法治政府评估。

总的来说,法治政府建设未来的任务非常的重。因为它是法治的大头,我们说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重点来说在法治政府这一块。所以,我们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那法治政府的很多方方面面的内容都涉及到了,我想这里重点提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重点,强化依法决策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是这次四中全会决定中的亮点也是重点,明确提出了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什么叫做依法决策确定了五个“法定程序”:第一公众参与,第二专家论证,第三叫做风险评估,第四叫合法性审查,第五叫集体讨论程序。这五个程序必须做到位才能叫做法治的依法决策。

以我的观察,我认为当下中国很多具体的执法领域都有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对规范化程度比较高,比如说行政处罚,1996年制定了《行政处罚法》;程序要求,2004年《行政许可法》制定了明确规则;行政强制,2011年《行政强制法》也做了明确的要求。这些对于分门别类的行政机关的行为都有了规范的要求,我不太担心它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但担心的是政府的重大决策。什么叫做重大决策权?就是在重大的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国计民生,关系到区域发展的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明、文化事业发展的重大的决策。比如说,要不要搞一个棚户区改造,要不要搞一个垃圾焚烧场,要不要经过高铁,这就是重大决策。这个重大决策权,我们过去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也没有规定该怎么办,所以说是五花八门。由于没有主要的程序要求,当然也没有责任的要求。

因此,在重大决策方面,我自己理解出现了“三拍”现象,做决策的时候是“拍脑瓜”,执行决策的是“拍胸脯”,决策执行完了就是“拍屁股”走了。“三拍”,最后导致很多重大决策看起来是一时的政绩,但实际上给国家经济社会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公共的利益带了极大的损失。我经常看到哪儿哪儿建立一个广场,建了不到五年,十几亿就爆破了、拆除了,这是完全错误的,而且是给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重大损失的决策。但对这种决策你没有办法,为什么?因为做决策者不需要承担责任,他把这个作为政绩搞上去了之后,他升官了走了,“烂摊子”是别人收拾的。

这次四中全会我认为在依法决策这方面设置了几个重要的制度,非常的好。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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