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制度笼子让官员“不想贪”(2)

编制制度笼子让官员“不想贪”(2)

摘要:建设廉洁政治,这个目标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被提出:“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抓住权力运行的制约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相互制约”要求不同权力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相互制衡结构,保证权力依法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相互协调”要求适度分权,使不同性质的权力作适当分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进而,根据权责统一原则,建立决策问责和执行问责机制,强化对官员的问责力度。

管住权力要抓权力运行的制约,可以从下面五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巩固以往执政经验,扩大党代会和全委会的决策权、强化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发挥人大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作用。对规范和公开行政权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二是要健全各部门各系统内部权力的合理配置,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加强对权力使用的规范和限制,形成部门内部的权力制约与协调机制。三是要健全法制,把权力的行使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四是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其他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五是要全面推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特别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有刚性规定,规定不同职务、岗位的任期时限,使交流轮岗成为一种制度,成为一种常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党首次把“四个监督”作为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明确提出来。我们应该创新监督思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合理使用。体制内监督应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抓住重点时机、重点内容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建立健全干部官员廉政责任制、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测评制度、监督风险制度,对掌权者权力进行防控和监督;完善公开述职述廉制度,通过运用官员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多方面监督的形式进行;完善官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制外的社会监督中应该增强人民群众监督、社会组织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环境,对掌权者监督制约形成有效的保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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