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制度笼子让官员“不想贪”(3)

编制制度笼子让官员“不想贪”(3)

摘要:建设廉洁政治,这个目标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被提出:“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制度反腐、惩防并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呈现新的工作局面和战略部署,从强调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主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无不体现从严治党、制度反腐、惩防并举的新思路。推行制度创新,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让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

制度创新。“关进”权力,既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提高科学有效防治腐败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关住”权力的一个前提性条件,为官员行政伦理的提升从而在思想意识上保持清廉提供平台。内在的行政伦理素质的提升比外在强制性的约束对我国打造廉洁的政府、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显得更为低成本和长效。只有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建立起对掌权者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营造清明的政治环境。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才能营造清明的政治环境,有了清明的政治环境才有利于官员的伦理道德建设,才能让官员获得行政职业荣誉感,增强内在自律性,关住“权力”。

建设廉政文化。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的内容、信念、规定和与之相配的生活方式及社会评论的总和,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的体现。建设廉政文化,将“廉荣贪耻”内化为官员的道德操守,将“为民务实清廉”内化为官员的信念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最终形成一种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关进”并“关住”权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廉政文化,使制度的笼子“关进”并“关住”权力,使廉政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虔诚信仰、一种热情追求、一种自觉实践,形成全社会“人人思廉、全民促廉”的廉政建设新格局,这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内部前提。

只有“为正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制度的笼子“关进”并“关住”权力,才能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我们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不断改革创新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目标。

(作者系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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