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热水泼师”背后折射教育缺失(4)

【案例】“热水泼师”背后折射教育缺失(4)

对于一个人的某个行为,如果将其从整个事件中剥离出来,这对当事人来说似乎也是一种不公,只有把一个人送回到他的生活状态和肇事起点,才能真正得到事件的真相,只有我们不把一个人孤立和开除出去,才能看清楚一个行为所代表的真正意义。之所以在这里解释这么多,并不是在鼓励考研的学生为了考研就该逃课,更不是在为考研女的错误行为开脱,只是想让人们能够理解这一群体的真实情况,了解当事者的具体处境,而不是孤立地看待这一行为,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判断和谴责。

当然了,现今警方已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我想不管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严格恪守法律法规都是必要的,毕竟作为一名成年人,也应该承担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再合理的理由都不能当自己的遮羞布。但倘若泼热水并非女生的本意,而只是外力刺激下的一种极端行为,那么舆论中的谴责声音是否也应该反思呢?

一杯热水与一盆冷水

从已知细节来看,所谓诅咒,是被烫伤的这位老师听完女生自述“忘了上这节课的理由是在教学楼上复习考研”之后,用带有调侃的口吻说了这么一层意思的话: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

现在看来,老师的这句话,还真有一语成谶的可能。当然,如果成真的话,肯定不是老师给诅咒出来的,而是这位不想让老师看见明天的阳光的女生,用一杯热水灭了自己明天成为一名法律高材生的大好阳光。

女生一杯热水,对于稍具是非判断能力的人们来说,如同浇向社会的一盆冷水,人们心里有一种瓦凉瓦凉的感觉。即便老师不带调侃的意味,即便晾你在门口站着,这做学生的,不假旷课,被老师批评几句是正常的。倘若视而不见,反倒是害了学生、坏了学风。别说还是政法大学的毕业班学生,别说还在往法律的高深地带探索,就冲着二十几岁的成年人,能够做出这种当众报复的极端狭隘举动,这是连做个普通公民都不合格的水准。

法律的天平,只有学识与胸襟俱佳的人,才能托得起,扶得正,端得平。这个道理,作为一所政法大学,应该教。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懂。

但严酷的现实是,这杯热水,出自法律专业的学生之手,浇向了教法律的老师脸上,泼在了最不该发生伤害事件的学校。即便是个案,即便有天大的误会,即便这名学生一路走来的家庭教育有这样那样的缺失,但它依然嘲笑的是自己法律的无知,也反讽了一个法律学校的育人成果。因此,依法、依校规处置这名学生,轻重是另一回事。但学校和学生,双方都应在这杯热水冷却之后,各自面壁找找自己的教训。

中国的法律专长谁最强,当数大学里的政法专业。这个概念,大学不用打广告,社会就能信为真。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官网介绍,法律学院作为“上海市普通高校唯一的法学高地”,多项科目位居全国、司法部、教育部、上海市的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地位。我们不说其培养的学生非得学有多长,综合素质有多高,至少在学生的遵纪守法上,没有理由生产出这样的“次品”。否则,再多的教学成果,都抵不过一杯滚烫的热水。

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为什么泼水的学生与被泼的老师,一个苦读法律,一个苦教法律,却偏偏发生了与课本内容截然相反的矛盾冲突?我看还是一个老话题——教学与树人的严重脱节。老师仅仅把讲课当成工作来教,学生仅仅把读书当成考试来做,双方都把知识与做人,当成了不是一回事。由此,考分课堂的重要性,自然远远大于了法律课堂。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中,学业与专长的名不至、成果与现实的实不归,便自然露出了光鲜外表下的羞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这杯热水,应该成为浇在中国整个教育体系与理念上的一盆冷水。该在这盆冷水中醒醒的,不只是这位无知的学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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