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2)

河南: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2)

摘要:适应反腐败法治化的新常态,持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反腐败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治的必由之路。

牢牢坚持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的工作导向。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做到办案数量、质量、结构、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健全科学的业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牢牢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依法监督与配合协作、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等“六个并重”,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秩序与活力、依法办案与接受舆论监督等关系,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牢牢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执法办案“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强释法说理,改进方式方法,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适应公开透明信息化执法环境的新常态,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亲和力。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检察机关必须把提高执法公信力亲和力作为重大课题。

深化检务公开。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实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新媒体平台和专项活动平台“四个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规定,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处置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规范执法体系,健全案件集中管理、重大特殊案件严格审批、执法责任监督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

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和完善,加强改进代表委员联络、特约检察员等工作,让人民监督检察权。

适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如何,关系到自身形象,关系到公正执法,关系到法律权威,关系到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自觉恪守职业良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之“钙”,把职业良知内化为执法为民、弘扬正气的行动自觉,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增强秉公执法定力。

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改进司法作风,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不断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职业准入标准,健全检察官统一公开招录、逐级遴选制度,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深刻认识检察干警面临的“四种执法风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发现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五项制度”,对检察系统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作者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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