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内在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标志着我们党法治意识的升华,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和有力保障。只有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才能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表率、提供保障。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因为国法是普遍要求、底线要求,党纪是更高要求、先进性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规党纪,不仅包含组织纪律,也包括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政治要求,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目的要求,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作风表率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融党纪国法于一体,既坚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底线,又践行党规党纪的更高标准,才能永葆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一是要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法治是制度的最高形态,要以法纪的形式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固定下来,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二是依纪依法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只有依法治权、整治特权,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三是依法依纪惩治腐败,严格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治保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要从运动反腐、重点反腐、制度反腐,进一步提升到法治反腐。这样才能形成对腐败分子的更大震慑和压力,才能从“不敢腐”到“不能腐”,最终达到“不想腐”。四是依纪依法进一步规范地方党委各部门的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依纪依法推进党务公开,强化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转变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地方党委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不清、工作临时性随意性大、越位越权以党代政等现象,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义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一方面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更加善于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这也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内在要求。 (作者单位:安徽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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