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让宪法精神根植心底(2)

广西:让宪法精神根植心底(2)

摘要:宪法就似毕业证,它记载了学业的结果,拿在手里若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那这个民族就毕业了。

(二)

“宪法”这个看似遥远的名词,正逐渐跳出文本,走进民众的生活。

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法律共有243部,此外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730多部。在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225件,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147件,法规性决议、决定15件;自治县自治条例12件、单行条例11件。而这些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均源于宪法。

正如孙中山所言:“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不仅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也是公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翻开现行宪法,《总纲》之后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0多项条文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详尽规定。这是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生动体现。

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宪法的许多规定,事实上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目前施行的许多法律,如《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著作权法》、《经济合同法》等都是以宪法为母法诞生的。很多法律条款的修订,无不是宪法精神的体现。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生活中,人们接受教育、促进就业、享受医疗、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别人签订民事合同……发生纠纷时,很多人已经学会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列宁说得好:“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在一个个案例里,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等。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到“民告官”案中违法的行政机关败诉,生动地说明了宪法对公权力的约束,对法治进程的推动。

可以说,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从方方面面,细致入微地呵护每个人的权利、捍卫每个人的自由、实现每个人的福祉。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如今,宪法正在潜移默化地成为生活规范,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公民的宪法意识正一点点被唤醒。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