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益诉讼亟需司法支撑

摘要: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国内迄今判赔数额最大的环保公益诉讼案——江苏泰州环保联合会诉6家化工企业非法处置废酸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该案一审判赔金额高达1.6亿元。因涉及环保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这次二审被认为具有“标杆”意义,目前二审二次开庭仍没有确定日期,各界都关注着这次二审将把环保公益诉讼的前景引向何方。

不甘巨额赔偿排污企业上诉

2012年12月,江苏泰兴6家化工企业将废酸委托给没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和个人处理,这些公司和个人采用直接排放和船舶偷排等方式将废酸倒入当地河中,后经群众举报、相关部门调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2014年8月,泰州泰兴市人民法院以环境污染罪判处涉案的14人有期徒刑二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16万至41万元。随后,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以公益组织身份,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该公益组织共同起诉。

1

(图片:2014年11月29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河河水。)

泰州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6家涉案企业于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将废酸以每吨20至100元不等的价格补贴交给无资质公司个人处置。这些公司和个人,一年内共倾倒2万多吨废料倒入至当地河流。泰兴市环境监测站对水质采样监测发现,水体多项环保指标严重超标。

泰州中院在一审中首次引入“污染修复虚拟成本”概念,将赔偿金额定为废料正常处理成本的4.5倍,6家化工企业被判赔1.6479亿元用于环境修复。

这成为迄今为止国内环保类诉讼中判赔金额最大的案子,被各界解读为对排污企业的有力震慑。

尽管法院考虑实际情况,要求企业判决生效后9个月内付清。但涉案企业却对高额赔偿表达了不满,以一审的程序不合法、泰州环保联合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理由,坚持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