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对钢铁业倒逼力度巨大(2)

摘要:钢铁业应该找到一条以法与市场为主的调控体系,区别于以前单一的行政力量调控,关键是执法上一定要落实和公平,吸取上一轮环保法执法不足的教训,否则必然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钢铁行业的秩序会更加混乱。

行业调控转型的良机

钢铁行业多年来一直呼吁行业调控要从“行政型”转向“法与市场型”。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认为,此次新环保法出台是一个良机,应顺势建立行业调控的“新常态”。建立环保、用工等法的严格“底线”,加上市场的竞争力,不同性质企业在同一标准上“同台竞争”,优胜劣汰。这比单纯用行政力量来淘汰、调整,合理得多,也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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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北京,雾霾主题环保公益海报展。)

“法与市场”型的调控机制,最根本的一条是树立企业发展“合规合法”的新底线。崔健等业内人士说,此次通过的新环保法,有两只“硬拳头”,一是按日连续计罚,违规违法企业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目标,之后就按日连续进行相关的处罚,上不封顶。这加大了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有利于消除污染成本过低的弊端,打开了“处罚污染可以罚得倾家荡产”可能性的口子。二是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故意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违法行为,可给予企业法人治安拘留等处罚。企业环保违规,不但面临经济损失,而且对法定代表人要追究,企业和法人的社会声誉也会有严重损失。这两只重拳打下去,让企业养成法律新底线的意识,不要再寄望于地方政府的庇护和环保公关手段。

建立新型调控机制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利用市场的力量,探索环境经营的手段和方法。宝钢在行业内已经先行一步,对以往视作废弃物的再生资源、产线上的副产品、二次能源等进行循环再利用,而且还尝试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对环境投入与环境产出进行财务会计上的平衡反映。此外,还利用碳市场的交易机制,使得自己节能减排的成果成为有市场交换价值的碳金融产品。“总之,环保一方面要有法的强制,一方面也要主动而为,要让环保生出效益,有利可图,成为企业自己想做的产业。”崔健等业内人士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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