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京法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所作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奋发有为地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
(一)正确认识法治建设的总体形势。长期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北京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地方立法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同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全市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决定》指出的种种表现在北京都不同程度存在。要树立首善标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更加有力的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从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加强法治实施、严密法治监督、强化法治保障,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四)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京法治建设,必须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始终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前提下,立足北京市实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善于总结运用以往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开拓进取,探索创新,真抓实干,向着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目标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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