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3)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3)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切实保证全市各级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一)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法定化。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政府职权目录,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衔接工作,主动调整、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求调查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指导性目录管理,形成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加快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地方立法,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协商制度,健全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健全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重大决策会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完善决策过错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启动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构建横向有分工、纵向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理顺条块、层级间的权责关系,合理划分垂直管理部门、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推动专业职能和管理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完善行政强制执行机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裁定职权争议,加强衔接配合。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的地方性立法。统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发挥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综合和监控作用。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督查督办和监督考核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行为的行政监察和究责问责。加大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拆除违法建设、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基层科队站所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中腐败问题。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科学配置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重要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党内监督,加大人大监督力度,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健全层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完善审计制度,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强审计职业化建设。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完善纠错机制,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肃追责、坚决纠正、依法赔偿。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司法监督,依法执行司法判决、检察决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认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布制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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