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2)

广西: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2)

——崇左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做法

摘要: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它的产生,反映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

扶持规模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它的产生,反映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一方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促进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成长壮大,推动形成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成长壮大,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推动力量。目前,崇左市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突出表现在不平衡、不充分、规模不大、能力不足。因此,必须加强对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培育,推动农村土地向这些经营主体集中流转。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有关鼓励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扶持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对农业基础性、平台型设施项目等的公共投入,通过财政直接补贴、间接补贴及收入补贴等方式扶持新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探索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基金,对新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和奖励。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农村金融部门要适时调整出台农业贷款投入政策,推出各种信贷产品和服务项目,给予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信贷上更多更好的扶持;保险部门要创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险业务,降低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风险程度;建立市、县两级农业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范围,为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破解贷款难、融资难问题。三是发挥园区扶持作用,对进入园区的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进行扶持,推进农村土地集中流转和农业现代化。

完善流转机制 激活“三农”工作动力源

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以完善的机制和制度作保证,以激活土地流转这一“三农”工作动力源。一是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尽快建立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包括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解机制等。二是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租赁农户承包土地行为的监管、对土地流转价格的监管、对土地流转信息的监管、对土地纠纷的监管机制等。三是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配套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福利、优抚等社会保险制度,解决流转土地农民的生活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农村就业制度,逐步改变城乡就业二元体制状况,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建立健全农村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性质划分和歧视农民的规定,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制度,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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