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文明宣传加强法治,将法治观念融入社会精神主流

呼吁文明宣传加强法治,将法治观念融入社会精神主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体会

摘要: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的最基本要求。一个公民纪律观念强不强、法制观念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吸收、改造,并不排斥传统价值观念中的积极因素。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在这24个字凝练的表述中,最具有创新和突破的表述是法治精神的宣传。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的最基本要求。一个公民纪律观念强不强、法制观念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吸收、改造,并不排斥传统价值观念中的积极因素。

然而,在中国传统价值观念里,法治精神长期缺失。2014年11月18-19日,由凤凰网与凤凰卫视联合举办的“2014凤凰财经峰会”在京举行,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在回答记者问的时候说,“如果仅仅有了立法,而不能有效的贯彻实施,那只是有了很多法律文本。我们国家制订了240多部法律,但是很多法律是在睡觉的,没有真正的发挥作用。”刘尚希所长道出了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残酷现实,不禁让人思考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法律为什么会睡觉?仅仅是法律制定的不够详细,不够完备,政府宣传倡导的力度不够,执法的强度不够?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屈指算来,已是“六五”普法。现代人的法治观念已经有所增强,然而在人们潜意识里面,法律的天平仍然抵不过道德的约束。很多人片面的以为,法治是社会需要的,不是“我个人”需要的,与罪有关,与己遥远。只要不违法违纪,法律基本与己无关,有的人觉得谈到法,就似乎是犯了罪,将违法等同于犯罪。这些法治意识淡薄现象在普通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存在。

短短三十年改革开放甚至建国六十多年以来的法治建设,难以将三千年传统因素中不利因素悉数消除。不利于法治观念生长的因素有如下几种:一是人治大于法治。在中国传统观念里,人治被界定为倡导圣贤君主或哲学王的统治,他们洞察人心,且公正慈爱,不必受制于先例,是非定于一心。例如孔子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在传统观念中,“耕读传家”被视为优良传统。地方乡绅对于维持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农村,族长或者村长等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对村族内纠纷进行裁决,实际上起到了法官的作用。中国目前还没有完成城市化的进程。在将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群体生活在农村里面,农村仍然会为城市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从农村仍然还会培育出科学家、医生、教师等等有知识有文化的群体。在现在,读书或者有出息的做法是离开农村,到城市里生活,农村仍然为传统文化所笼罩。

二是道德出现滑坡。道德可谓是法律的底线。然而在近些年,法治执行的力度不强导致了道德进一步滑坡。例如,近年来,食品安全、环境问题屡屡曝光,暴露了行政执法监管的力度缺失。除了利益链条,还有相关部门执法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的可能。道德虽然具有一定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能力,但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漏洞。很多人判断个人的道德水准,往往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究其原因,违法者考虑自身短期利益,不考虑公众社会利益。

三是人情重于法理。中国社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很难摆脱人情关系的束缚,人们往往将情面作为判断个人品德的标尺。当今社会,“人情”成为了一种工具,一座桥梁,被物质化,被需求化,渐渐化成一层灰色,笼罩着整个社会。中国从前是个“礼仪之邦”,而今,人情也是一种“礼”的温存。于是,便有了人情与法制夹杂在一起的情况。与此同时,能够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不怕得罪人的风气还不够浓厚。反映在普通百姓的心里,害怕司法审判出现情面案、关系案,一定要把事情弄到大之又大,引起高层或者全社会重视,才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如此一来,加大了信访工作难度以及司法审判难度。

在西方的历史长河里,曾经出现泥版书、十二铜表法、大宪章等法治建设先声,为西方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中国同样需要在精神文明层面,加强法治建设、诚信建设,从而为经济社会法定奠定更好的基础。希望将来,在电视、电影、新闻、小说等文化作品中加强法治精神的宣传,呼吁全社会遵守契约、尊重审判,通过法治建设,培育中国的法治文明。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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