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形势、做法及感想(2)

核心提示:所谓反腐形势“呈良好发展态势”,不是说腐败现象越来越少,而是说,党和政府始终掌握着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腐败现象并没有失控,而是可防可控的;反腐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现实中存在一系列有利条件能够推动反腐败斗争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亮点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起色。腐败是干部作风不正的极端表现形式。所以,讲反腐败、反腐败斗争形势,不能不讲干部作风问题。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策,就是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这项规定出来以后,深受全党全国人民的欢迎,同时,各地各单位的领导结合自己的实际作出了改进作风的规定和决定。两年多来,全国上上下下一直抓作风建设,很有成效。为了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中央决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经过一年多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很大,用习总书记的话说,一些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刹住了很多人认为不可能杀住的歪风。过去大吃大喝,中纪委发了多少文件啊?没管什么用,这次确实很起作用。2013年,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给予处分的23646人。

现在,全党上上下下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狠抓惩治四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件件实事,不断推进,环环相扣,积小胜为大胜,这是一个基本的作法。通过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了党员干部的公私观、是非观、利益观,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亮点三,体制改革,加强了党内监督。反腐败,一定要以改革为引领,在这个方面,成绩很大。中纪委确立了“以惩治为主”的方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王岐山同志到中纪委工作以后,在第一次机关会上,明确提出,中纪委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里就涉及到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惩治无力,必定预防无效。为什么一些地方腐败分子出的那么多?就是因为惩治特别软。因此,纪委一定要树立起以惩治为主的方针。基于这样的统一认识,我们开始了内部改革。一是收缩战线,突出主业。过去,中纪委联系的面很大,战线很长,所以有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通过收缩战线的改革,很多联系小组退了出来,集中力量搞好惩治工作。二是加强内部机构改革,增加办案力量。中纪委下面一共27个单位,过去27单位中,只有8个专门办案室,经过两轮机构改革,现在增加到12个,不仅12个室专门办案,而且其他一些室,也参与办案。过去,我们的外事局干的是迎来送往的活,现在,改为“国际合作局”,重点搞国际追逃、追赃,这个方面有了很大的变化。三是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在单位其他工作。就是说,只去专心致志搞好监督。四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违纪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立纪检干部监督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而且一再提出,中纪委不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哪块权利大,哪块权利集中,哪块就可能发生腐败。前几年,我们中纪委出了一个腐败分子,判了重刑。当时领导的观念是,家丑最好不要外扬。王岐山同志任职以后,提出这种家丑一定要扬出去,不要遮遮掩掩的。凡是违纪的人,只要受到处分,网上要可以查到,姓甚名谁、犯了什么错误,受了什么处分,这种办法教育效果很好。同时,中纪委对全国纪检干部提出了三项要求:忠诚、干净、尽责。忠诚是政治品格,干净是做人底线,尽责是职业素质。

还有一项大的改革,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纪委实行“两个为主”的规定。多年以来,纪委是双层领导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纪委抓住案件以后,自己没有权力立案办案,得请示、通知党委书记,他同意、批准以后,才可以立案,办案。由此导致,很多地方出现纪委同志报告书记以后,书记不予批准、同意的情况,使得很多该办的案件,办不下来。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纪委发现案件线索以后,要向同级党委书记汇报,同时,要向上级纪委汇报,两个人听了意见以后,都会表态,那么,要以谁的意见为主呢?是要以上级纪委意见为主。由此,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有利局面。在人事安排上,过去,纪委书记的提名一般是由同级党委提出的,这样,有些纪委同志办案办的很厉害,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那么,有的书记可能在提名时就不安排你了。这次明确规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不在同级党委提出,而是由上级纪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由此,形成了有利于纪委开展工作的格局。

2014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抓住了主体责任落实,就把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抓活了。在我们这种体制下,党领导一切,党委在各地方、各单位是最重要的。党委真想抓,肯定抓得好;党委不是那么认真,这个事就难说了。所以说,这次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在最近的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讲,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的问题,特别提出,书记要做好四个亲自: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过去,哪有党委督办案件的,现在要亲自督办。同时,特别提出,党委主体落实好以外,各级各层都要有自己的责任,要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这就把全党各级动员了起来,一起搞反腐败,这是很重要的变化。

亮点四,巡视监督,铸就反腐“利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的全覆盖。在纪律、作风、腐败、用人方面,发现不少新问题。

巡视工作,我们已经搞了很多年。刚开始搞巡视的时候,成果很大,搞着搞着,后来,成绩不是那么大了,为什么呢?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方面,文化观念的影响。我们中国人传统上有这么一个观念,多栽花、少栽刺。咱们巡视组组长一般都是退出一线的正省级干部,他们带着一个组到一个省去巡视,人家对他们好吃、好喝、好招待,就觉着,他们对咱们这样好,咱们说人家,不合适,睁一眼,闭一眼吧。另一个方面,工作指导上的问题。有中央领导同志在看到巡视工作很有成绩的时候,就想,既然巡视工作这么有成效,别只巡视腐败了,党的路线政策问题更重要,巡视一下这方面的问题吧。由此,几年来,很少听到发现新的腐败分子线索的情况,这就把腐败问题搁浅了。

王岐山同志履职以后,在全国第一次组织巡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搞巡视,要收缩战线,突出主业,用他的话说就是四个着力:一查违纪、违法问题;二查严重四风问题;三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查用人上有没有不正之风问题。另外,针对一些巡视组不认真履职的情况,特别讲到,巡视组受中央委托,代表全党意志做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其一,不能失职,就是说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其二,不能渎职,就是说发现问题以后,没有如实汇报。另外,对巡视组提出了五项要求,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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