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4)

核心提示:农业的核心问题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可能是2015年甚至今后一段时间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土地流转有三条红线不能碰,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农民利益不能受损。

第四个新提法是“人的新农村”。过去的新农村特别注重的是“物的新农村”建设,未来的发展是要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前些年的新农村建设主要以硬件为主,给了很大力度的投资,现在很多村庄建得很漂亮,有的还修成仿古的建筑风格,吸引了很多人去参观。现在要做的是在新农村硬件上来了之后,想办法让软件也跟上。

过去中国的很多农村都是千村一面,污水横流、乱七八糟。我们现在到浙江去就会发现浙江的农村真的很美,因为浙江很早就启动了美丽乡村的建设。2003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推进村镇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浙江农村的村容村貌确实得到很大的改进,环境的综合整治包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很多农村比城市还漂亮。浙江先把当前农村几种情况进行摸排,形成了比较科学的城乡空间布局规划,在此基础上,因村制宜,编制建设规划。首先,由于南方水多河道多,村庄里的养殖场造成了很大规模的污染,就把这种原本设在村里的工厂挪到农业园区里集中处理,杜绝了这类污染。其次,进行严格的垃圾分类处理。说到垃圾分类处理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是日本,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用了40多年的时间将全国范围内垃圾分类的方法逐步细化,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并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日本的垃圾分类可谓“极致”,在很多外国人看来甚至到了“严苛”的地步。这样繁琐的垃圾分类程序得以顺利实施,与日本相关的法律规范、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以及民众的自觉意识是分不开的。我们都了解一般农村里是没有垃圾分类处理习惯的,要改变农民的这种习惯可想而知难度有多大,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浙江基本实现了村容村貌的整洁。

近年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所谓的“瓦片经济”,就是在城市和乡村的结合区域,农民增盖一些瓦片房出租给外来打工人员,赚取租金。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环境污染、村容村貌变差等等。北京近郊的何各庄原来也是如此,但是随着瓦片经济带来的问题逐步凸显日益严峻,经过一番探索,何各庄成功找到了一条以乡村四合院文化为核心的发展创新之路。一方面在外形上保留北京四合院民居的传统内核,另一方面把内部的水、电、气、供暖等进行了现代化的改造,吸引了很多外企高管在这里租住。这样一种理念的改变,把脏乱差聚集地变成了高档出租社区。

实际上,农村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硬件的问题,软件的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方面,这次中央提“人的新农村”就是希望加强软件的建设。一方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另一方面重视村容村貌的整洁。前些年,我们国家城镇化有种不好的趋势就是一撤了之,一味减少村庄的数量,好在我们现在已经意识到问题所在,注重加强新农村的建设。对于“人的新农村”,第一要注重村容村貌的整洁,第二就是对于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关怀体系,第三对于有历史意义的村庄进行保护。尤其是对于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东西要懂得保护,国家在重视对农村硬件方面投入的同时,未来的核心要加强人文关怀,很多村庄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肯定是值得保留下来的。

关于职业农民的培育,这也是新型农业现代化的一部分。职业农民作为一种新的概念被提出,过去我们常常存在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农民又穷又没有文化。在未来,我们要打破这种固有的身份界定,打造职业农民新形象。比如说,可以给农民进行专业职称的评定,增强职业荣誉感,种花的花农可以有高级花艺师,种果树的果农可以有高级果树师等。造就职业农民,全国各个地方都在试点,结合各个地区的自身特点,利用好农民的经验和技能,转变人们对农村和农民的固有印象。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方面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对农民直接开放,另一方面让种田能手取得职称,增加职业荣誉感。

二、聚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有两个问题是我们最关心的,一个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第二个是如何通过对整个集体资产进行改革,使农民的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这几年出现了一个惊人的现象就是“小官大贪”,村干部职位不高,但是贪污的资产数量不小。原因就是这些年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因为征地拆迁,村里突然有一笔钱,这笔钱究竟应该怎么管,过去一直是一笔糊涂账。2014年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全面展开。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的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现在我们的村庄是有资产的,有些村庄的账上有很多现金,但是村委会不会管理,也不懂投资。集体资产一旦投资失败,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我们知道在大型的股份制公司里,实际进行管理的不是股东,而是职业经理人。现在的整体思路就是建立起合理的股份合作制,让农民变成股东,把集体资产交给专业的团队来管理,对资产进行科学管理,让村里有专门的市场化治理机制,让全体村民的利益得到保障,能增值。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三条红线

2014年的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的意思就是一经划定,这块地就永远是农田,无论是谁以任何理由都不准动。这项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扩展过快的大城市,有些地方把偏远的、贫瘠的土地作为农田指标,把城市附近肥沃的土地用作城市扩展建设。如果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就会导致我们国家城市面积扩张过快,城市周边最肥沃的土地首先被征用。这样一来虽然看上去耕地面积没有减少,但是土地的质量严重下降。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国务院通过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内容文件,2015年就要执行到位。

现在的整体趋势是土地流转太快。将来要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尤其是对土地的收购进行苛刻的限制。过去农村特别喜欢招商引资,盘活一地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但是现在提出土地流转有三条红线不能碰,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第一红线是坚持土地的公有制性质,不能强制流转农民土地,要保护农民的承包权,保护农民利益,土地流转权归农户。虽然中央鼓励农地流转创新形式,但并不是基层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中央允许做的才可以,比如可以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也可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更可以让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生产。但土地流转权归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也应归承包农户所有。要尊重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要通过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来确保土地的有序健康流转。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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