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皓:忍痛含垢 与敌周旋(2)

张皓:忍痛含垢 与敌周旋(2)

——七七事变期间的张自忠

摘要:史实表明,七七事变期间张自忠的所作所为,是力争在国家领土不失的前提下维护第29军的地位,这才是他“忍痛含垢,与敌周旋”的良苦用心。

张自忠在第29军中的实际地位仅次于宋哲元,6月中旬又曾以报告天津市政为名到乐陵晋谒宋哲元,回返后就以养病的名义驻在北平,这在宋哲元不在时显然具有坐镇北平的意义,但在致电国民政府报告时,要么由秦德纯领衔,要么由冯治安领衔。第29军上层的对日妥协,遭到中下层的反对,张自忠本人在执行的过程中自然也遭到反对。何基沣等人回忆说:“九日晚七时左右,张自忠以电话询问何基沣前线情况后,对何说:‘你们要大打,是愚蠢的。如果打起来,有两方面高兴:一方面是共产党,符合了他们的抗日主张;另一方面是国民党,可以借抗战消灭我们。带兵不怕没有仗打,但是不要为个人去打仗。’何答以‘现在的情况,不是我们要打日本人,而是日本人要打我们。’张感到何的意志坚决,不易说服,而自己又不是何的直接长官,于是就叫军部给何发命令,严令‘只许抵抗,不许出击’。”(43)这深刻反映了第29军上层将领担心蒋介石借机消灭他们,他们竭力以妥协维持第29军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张自忠将军大事记》记载说:“7日卢沟桥事件发生,公带病与冯治安、秦德纯主持公务,稳当处理8、9、10三次与日军的军事冲突,开展对日交涉;9日自秦德纯出面与日方达成口头停战协定,与日方谈判停火协议。”(44)这就是7月7日夜至7月10日的基本情况。

虽然日军拒绝撤退,秦德纯和宛平县长王冷斋与日交涉又“不得结果”,但是宋哲元仍然“力主对日和平交涉”(45),并决定由张自忠出面交涉。今井武夫也宣称:7月10日“中国方面选派天津市长兼第三十八师师长张自忠负责交涉”。他还认为,第29军以张自忠负责交涉自有原因:“温厚而目光远大的张自忠在冀察军内很有威望,曾于当年春天偕同张允荣由天津军塚田中佐做向导去日本考察,这帮助他重新认识了日本的实力。故传说他和冀察军内的其他要人不同,能认识到与日军合作的必要。因此他虽在病中还一致选他为日华谈判中的主要代表。”(46)国民政府官员王子壮的日记称,宋哲元左右有许多汉奸,较著者有陈觉生、齐燮元,“但日人犹以为未足,更拉拢天津市长张自忠。张本武人,原以血性自许,但今春赴日游历,日人用十数万以笼络之,结果此头脑简单之张氏又入其罄中。奉召返国,已不若向之坚决态度。”(47)虽然张自忠并非这样的人,但是这些言论说明以他出面最为适宜。

7月10日16时,张允荣与松井谈约3小时;午夜,松井和今井武夫向张自忠提出:“一、第二九军代表向日本军表示道歉,并声明负责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二、对肇事者给以处分;三、芦沟桥附近永定河左岸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四、鉴于此次事件出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的各种团体的指导,今后必须对此作出彻底取缔办法。对以上要求须向日军提出书面承认,对第四项的具体事项作出说明即可。当承认上列各项后,日、华两军即各回原驻地,但在芦沟桥附近须按我方要求进行。”(48)这些无理要求遭到拒绝,今井武夫指责张自忠“不仅不同意处分肇事人,而且连由卢沟桥撤兵的问题也不同意,主张由其他部队换防”。7月11日晨,秦德纯也电话松井:“即使对其他条件让步的话,惟独对中国军队撤出卢沟桥一项,绝对不能同意。”(49)但随即,双方达成协议草案。按照今井武夫的回忆,11时半他与张允荣、齐燮元、孙润宇三人会商。齐燮元称:“中国军队撤出卢沟桥让日军去占领,冀察政权岂非丧失了立场?”(50)今井武夫由此认为“过去冀察政权所以一直顽固地不答应从卢沟桥撤军的原因,是怕日军留在那里不动,强迫中国军队单方面撤退,不仅条件过于苛刻,而且怀疑日军会在中国撤走之后进驻卢沟桥”。由于日军当时“能调到前线的兵力只有驻扎在北平附近的步兵约两个大队,从天津增援的炮兵部队,由于连日阴雨,道路泥泞,困在通州,进退维谷”(51),今井武夫乃宣称:“万一中国方面答应日军的要求,日军情愿主动在签字的同时从卢沟桥周围撤退。”齐燮元马上称“相信武官的人格,全部承认日军的要求条件”(52),并拟定了草案。

协议的内容令人震惊。今井武夫记载说:“一、冀察第二十九军代表向日军表示遗憾之意,并将负责人予以处分,更声明负责防止将来再惹起此类不幸事件。二、中国军为避免与驻丰台日军过于接近而易惹起事端起见,不驻军卢沟桥城廓及龙王庙,以保安队维持治安。三、本事端认为多半是胚胎于所谓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系统各团体的领导,故此将来采取对策,予以彻底取缔。”(53)何应钦报告第29军承认日方所提条件:“1.道歉并惩办此次事变责任者;2.取缔共产党、蓝衣社激烈分子排日抗日等运动;3.永定河以东、西山以西,不驻中国军队。”(54)英国档案记载:“(1)中国军队撤出卢沟桥城墙内沿线或龙王庙地区,由保安队维持该地的和平与秩序;(2)第29军派出代表正式道歉,惩罚责任者,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镇压抗日组织。”(55)对比来看,有两点似乎相同:第一,第29军同意所谓道歉及惩办责任者。第二,将事变责任推到所谓蓝衣社等身上,因而同意“(1)除去‘那些危害中日友好关系份子’;(2)镇压共产主义;(3)控制反日团体及其活动,包括反日教育”(56),日方可以任意指定而加以镇压。有一点有争议,日方不提日军撤退问题,而单纯强调第29军不驻军于“卢沟桥城廓”及龙王庙,英方解释为“卢沟桥城墙内沿线”,而未指明为宛平城、永定河东西岸。何应钦指出:如果“永定河以东、西山以西”不驻中国军队,则“有南北二百余里、东西百余里地方又形成冀东状态”。但是,秦德纯在给蒋介石的电话中“不承认有上叙事实”(57),何基沣等第29军将领强调只是商定了三项停战办法:“(一)双方立即停止射击;(二)日军撤退到丰台,我军撤向卢沟桥以西;(三)我方城内防务,除宛平原有保安队外,另由冀北保安队(即石友三部)派来一部协同担任城防。”(58)这与7月9日的商定无多大差别。如此看来,第29军企图以答应日方要求换取日方撤兵。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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