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镇化质量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2)

提高城镇化质量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2)

二、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城镇化质量的确有待提高。目前需要重视的问题是:

第一,城市发展在占用土地方面节约集约程度低。我国城市建成区的经济密度显著低于大部分发达国家水平。与日本快速城市化时期相比,我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所占土地是日本的8倍左右,目前城市建成区的经济密度大约是日本的十分之一。

第二,经济结构问题突出。在GDP总量中,我国农业比重已低于10%,但农村人口比重却近50%,而加上全部涉农(家庭有农业兼业者)人口,这个比重应在65%左右。区域经济结构问题多,土地要素价格区域间落差大,而东部城市的人口密度低于西部,说明土地要素价格对经济布局影响甚小,经济体制有深层次问题。

第三,城市居民居住质量不高,中产阶层发育壮大的空间小。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看,我国城市的平均人口密度不高,公共部门占地甚多,但市民居住区的人口密度普遍很高。北京天通苑人口密度估计在10万/平方公里以上。由社会心理学和环境心理学的标准知识看,这种情形很对国民的身心健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当我们在30多年以后宣布中国已经是一个繁荣、富强、民主的国家时,若我们的大部分国民所住的房屋对于别的有类似疆域或人口密度的国家来说是低收入穷人所住的房屋,我们能不感到羞愧么?如果有合理的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并树立真正以人为本的土地规划思想,完全可以做到保护耕地和改善居民住房两不误。此外,工业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过程多是中产阶层的崛起过程,我国因为房价畸高、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不尽合理,导致城镇化过程难以伴随中产阶层的崛起,甚至让人担忧相反的过程发生。

第四,城乡人文景观水平不高。“美丽中国”是环境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中国,其中包括自然环境的秀美和人文景观的和谐壮美。城市是人文景观,而农村则主要是自然景观。把城市景观建设好,农村的人口压力减轻,有利于保护环境,也就实现了城乡一体的“美丽中国”,所以,城镇化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不是一定能达到目标,则要看体制和政策能否提供支持。中国有大规模的违章建筑,在欧美国家几乎看不到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严重破坏了中国城市景观,甚至在北京的一些非常著名的地方至今还有违章建筑,拆不了。还有不断扩展的“空心村”,现在全国平均水平估计在30%左右,也就是说一个村庄里有很多院落、房屋挂着锁头,一年四季基本上没有人住。中国城乡景观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围墙社会”。北京长安街上的一些围墙逐步拆除了,但全北京市的围墙仍然很普遍,甚至还在增加。欧美地区的围墙是非常少的,在伦敦,除了古堡有老围墙之外,连白金汉宫的围墙尺度也非常小,小到仪仗队活动的时候必须到围墙的外面,首相、总理办公的地方是没有围墙的。把这个地方围起来,不允许社区外的人使用,是想独占公地,降低了公地的利用效率。

第五,城市管理体制僵化,特别是人口登记政策莫名其妙。很多城市已经稳定地居住有相当比例的非户籍人口,而城市政府担心人口膨胀不愿意给他们户籍。其实,不论政府是否给他们户籍,他们已经住在城市了,且不会因为户籍变动而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户籍与人口膨胀有何相干?因计划生育政策,越来越多的农民并不愿意在城市落户。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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