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 雾霾环保第一难

京津冀一体化 雾霾环保第一难

摘要:2014年空气最差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地区就“揽下”8席。生态无界,三地共同面临着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提出了环保一体化细则,接下来如何在环境治理中进行区域协作,成为三地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2014年空气最差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地区就“揽下”8席。生态无界,三地共同面临着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提出了环保一体化细则,接下来如何在环境治理中进行区域协作,成为三地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整体规划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5年3月份京津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36.8%;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3.2%,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9%,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2%。与上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1.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略有改善但污染依然较重。与上月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3.1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京津冀地区今后的发展。

2014年年底召开的APEC会议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国务院的协调下尝试区域联防联控,“APEC蓝”已充分显示了共同防治的环境效益,也使得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治理雾霾的机制,出现在《纲要》中。

由于三地毗邻,任何一个区域的污染物都容易对其他区域造成污染,因而,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整体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环境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冯银厂对新金融记者表示:“要做到一体化,先要对京津冀整个区域做一个调查,看看我们的环境到底都存在哪些问题,能容纳哪些产业,以及能接受的污染物排放量是多少。在具体细节执行之前,首先规划好一幅整体的画,这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但三地要做到公平发展、不争抢资源、各地信息对称透明,确实很难。”

协同标准

目前,虽然我们建立了京津冀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但实施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以合作协议方式约定各地的污染防治责任,约束性不强,落实效率不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各地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不尽相同,区域治理目标与标准难以统一;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不完善,难以对区域污染现状进行科学评估与动态监控;现有的防治措施缺乏科学理论与技术有力的支撑,经济成本高、环境效益难以持续等多方面问题。

尤其在一系列排放标准上,三地还在各行其是。

以排污费征收标准为例:京津冀三地为9∶7∶1, 即北京已达到河北的9倍之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在全国政协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举了一个例子:北京制定了33项大气环保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河北、天津使用的多是国标。中间差距有多大?她说,在燃煤锅炉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上,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两项国家标准能达到地方标准的45倍和20倍。

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区域性问题,排放标准不一带来的后果是污染在区域内的转移,于整个区域而言,污染源并未消除。

当前,新出台的环保法仅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出了原则性规定。程红建议,在正在修订的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针对联防联控增设专章,并借鉴国外经验,由国家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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