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自主”外衣下大学行政化的变种(2)

警惕“自主”外衣下大学行政化的变种(2)

大学去行政化必须内外兼治

因此,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固然是解决我国大学行政化症结之药方,这对长期被束缚手脚的大学来说当然是一剂补药。但中医治病讲究正本清源,在没有清除毒火的情况下就猛吃补药,相当于引火烧身;在大学权力虽弱但已因行政权力过多渗入而走样变形的情况下扩大其办学自主权,其效果无异于官员“带病提拔”。这样不但无法去行政化,反而会火上浇油:大学权力披上一层“自主”的外衣之后,如果没有相应机制的监督和约束,大学行政化将很可能会出现新的变种。因此,大学去行政化应当内外兼治,既要从外部探索真正扩大和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的长效机制,通过政府放权、大学赋权来推动大学去行政化;又要在内部加强对大学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怎么做到把“自主”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呢?关键要做到两点:

一是要加强对大学权力运行的监督,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律制度的规定,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使大学的权力运行经得起阳光的曝晒,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绝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大学应该享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但并不意味着大学是一个独立王国,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制度的约束。大学在承接更多“自主”权力的同时,一定要以依法办学为第一原则,合法设置并自动遵守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二是必须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齐头并进,不断完善大学内部治理机构。《决定》指出,扩大办学自主权是要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齐头并进的,2014年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将两者并举也是相同道理。因为如果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前提下,只是一味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力,大学只是按照以往行政化的旧套路来行使自主权力,自然后患无穷。如今我国大学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普遍更加强调依照章程办学,更加强调发挥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这当然是沿着正确的道路在走,但切忌雷声大雨点小,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让大学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墙上挂挂或者只是充当程序合法的道具。否则,看起来轰轰烈烈的改革就会成为“浅层变革”,无法触及深层次的体制问题。若在背后掌控大局的依然是行政权力,所谓大学去行政化无非只是行政权力的一场游戏而已,很容易就会产生“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最终不了了之。

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要做好攻坚克难的思想准备,绝不能停止对大学去行政化的探索和改革。最近教育部更是公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对于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等方面出台了更加具体化的措施,并且提出了要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中央政府对于克服和解决大学行政化问题显然是有足够的决心和推进力度,但如上所述,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必须建立在大学能够公平、公正、透明地使用手中权力的基础上,否则大学行政化很可能因披上“自主”的外衣而产生变种,却依旧病根难除。而作为这场改革中的主角——中国大学,既要努力把握政府简政放权的大好机遇,又要有自我革命和自我约束的决心和勇气,用实际行动让国家、政府和民众感到大学是合理、透明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大学才会赢得尊严和公信力,也才能赢得继续深化改革的信任和契机,大学去行政化也方有盼头。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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