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三大立足点 (3)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三大立足点 (3)

三、立足于法治文艺创作和法治题材的多样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手段和载体在“题材”,要推动法治文艺创作、法治精品涌现、法治题材多样,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平台”。法治文艺最能体现当今法治时代的风貌和变化,法治题材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时代烙印,二者构成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除了构建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外,法治文化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法治题材的文艺创作构成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灵魂,法治题材的多少、好坏直接影响着法治文化建设品质和进程。每一位文艺工作者,尤其是法治文艺工作者们,面对国运和时代的大变化,理应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满腔的创作热情,立时代之潮头,发法治之先声,用自己手中的笔来感悟和记录新中国法治历史的变化,更要用自己手中的作品去宣传和推动共和国法治建设的明天,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已成为时代和国家赋予你们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责任。

法治文艺该坚持什么样的创作导向,如何实现法治题材创作的多样?正如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来认识文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自己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这就为法治文艺工作解决了“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创作导向问题,也为实现法治题材创作的多样指明了路径。其一,到人民群众中去,深入到人民群众生活中去。习近平提出,文艺工作者要想有成就,就必须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深深懂得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道理,深入群众、深入生活,诚心诚意做人民的小学生。法治文艺工作者也不例外,只有诚心诚意做人民的小学生,才能创作出更多的时代精品。其二,紧跟时代的变化,抓住时代的最强音。时代在变化,每个时代都有这个时代的最强音,法治作为当今中国的时代最强音,这就为法治文艺工作者创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只有顺应这个时代的变化,抓住时代的最强音,法治题材创作才会有价值,才会异常丰富多彩。其三,坚持社会利益至上,实现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有机统一。文艺工作者不能充当市场的奴隶,更不能沾满铜臭气。法治题材精品的创作和多样,不仅要在思想上和艺术上下功夫,也要在市场上和人民身上做努力。法治文艺创作和法治题材多样,必须坚持社会利益和法制本意第一,其次才能考虑民众的认可和市场的欢迎,最后才是经济利益,否则,法治文艺创作和法治题材多样就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异化,再多的法治文艺作品也只是废品,对法治中国建设不仅无益,而且是贻害无穷。

总之,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所说,一国的法治外显于制度规则体系,内生于社会文化土壤,文化对于法治及其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缺乏文化的法治没有灵魂,不具有可持续性,更无法促进社会法治信仰的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相适应的,离开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滋养和支撑,法治中国建设就只能是空中楼阁、黄粱一梦。如何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为亿万中国人行为操守的“必修课”,关键在于人才、希望在于落实,保障在于越来越多的法治文艺精品。总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实践法治文化建设不是虚的、而是实的,不是在国家文件上、而是在政府行动中,不是一时的口号、而是长期的硬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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