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三大立足点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三大立足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呼唤法治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如若没有法治文化作支撑,广大民众没有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多数领导干部没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社会没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那么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在实践中发挥预期作用。正如刘作翔教授所说,“没有法治文化建设,难言依法治国实现”。在笔者看来,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是治本之策,而找准立足点则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的前提和发展的所在。

一、立足于法治人才培育和法治队伍的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主体和核心在“人”,要突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地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最终还是要靠人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也不例外,最终要落实到人,只有加大法治人才培育,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法治文化建设才能落实到实处。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法治人才培育和法治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刻不容缓。法治人才培育是基础,法治队伍建设是根本,实现法治中国建设是目的。法治人才队伍,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人才支撑,也是法治中国建设中一支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弘扬法治精神、研究法治理论和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等多重神圣使命,更是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和全社会法治氛围的灵魂工程师。能不能够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崇高使命,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在于有一大批政治上靠的住、专业上水平高、工作上有方法、作风上过得硬,有公益和奉献精神的人组成的法治人才队伍。法治人才培育和法治队伍的建设,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系统工程的主导者和推动者,其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但是应该看到培育和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任务,需要集全社会之力。

法治人才培育该坚持什么样的目标指向,如何推动法治队伍的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一支“三高”、“三化”、“四忠”的法治队伍,即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高、职业道德水准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就为法治人才培育和法治队伍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具体来说:第一,立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崇高使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去实践党中央提出的“三高”、“三化”、“四忠”要求,打造“法治所求、人民所愿、国家所待”的法治文化人才队伍。第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应该坚持“国家主导、市场参与、社会推动、全民参与”原则,既坚持国家宏观指导,又发挥市场的作用,既立足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的推动,又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终形成“法律法规至上、法治高于一切”社会氛围,人人成为法律的信仰者、运用者和捍卫者。第三,全党、全军、全社会要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形成共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想“做准备”,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做努力”,为旗帜鲜明地坚持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五项原则和对现在很多模糊的看法、错误的提法加以澄清“做落实”,为坚持不懈、常抓落实最终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战略布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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