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反腐的目标战略和路径

法治反腐的目标战略和路径

由中央纪委和中央文献研究室联合编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既是对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思想和实践脉络的科学写真,又反映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目标和新战略,对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径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法治反腐的新阶段。法治反腐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腐败预防重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腐败惩治重在于法有据。学习《摘要》,使我们对法治反腐的新目标、新战略和新路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摘编》的重要论述,使法治反腐的目标更加清晰

目标就是方向,法治反腐强调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因而法治反腐不能是没有目标的盲动行动。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反腐败目标没有聚焦,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所谓“反腐怪招”、“政治秀”或者反腐创新的“行为艺术”等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摘要》收录了习近平的重要论述中,聚焦了多层而明晰的法治反腐败目标,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基础和前提。

法治反腐的第一个层次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中心、服务的大局,就是实现“中国梦”这个中心和大局。

法治反腐的第二个层次目标是建设廉洁政治。习近平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建设廉洁政治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修复政治生态、化解政治风险、凝聚民力民智的重要基础。建设廉洁政治,就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依法防范领导干部私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是解决干部清正问题的核心。政府是否廉洁、廉价,能否依法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验政府清廉与否的重要标准。是否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判断政治清明程度的重要依据。

法治反腐的第三个层次目标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习近平指出,腐败蔓延的势头尚未有效遏制。我们的目的就是遏制。这也是法治反腐的近期目标,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预防和惩治把腐败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而且这个社会可以容忍的低水平是可以持续的,使廉洁的政治生态成为权力运行的新常态。

 《摘编》的重要论述,使法治反腐的战略更加明确

战略问题是关系反腐败胜负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事关法治反腐目标的实现程度。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新时期法治反腐战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惩治腐败方面,《摘编》反复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预防腐败方面,《摘编》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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