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网络舆论场新角力 (2)

2015网络舆论场新角力 (2)

核心提示:主流意识形态不仅要为执政党的统治合法性提供辩护,还需呼应时代的要求,回应社会的诉求。十八大以来,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赋予自身新的内涵。

意识形态问题的处理,既不能用力过猛,也不可掉以轻心,需要有大的政治智慧和传播技巧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危机多发期,也是意识形态敏感期。如果在意识形态上横生枝节,就会把社会矛盾升级为政治冲突,将社会危机激化为政治危机。处理当下意识形态问题,对执政党的挑战更大、更艰巨。有人认为,对于当前的意识形态之争,应采取强行干预的措施,强力纠偏。这种思路有点操之过急,会引起更大的麻烦。意识形态问题的处理轻不得,重不得,既不能用力过猛,也不可掉以轻心,需要有大的政治智慧和传播技巧。

第一,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当下主流意识形态的总体轮廓趋于清晰。这是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的结果,但其内在逻辑性尚待优化。在完全开放的社会语境下,主流意识形态的提炼应该是打捞中国社会的“叠加共识”。所谓叠加共识,就是说,主流意识形态不是一元价值观念的单行线,而是最大限度地概括不同意识形态区间的“交集”。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意在“中国梦”的统摄之下,将国家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外来意识形态以及传统价值观念整合为一套具有说服力的话语体系,这种整合后的话语逻辑是自洽的、有力的。

第二,注重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对接。主流意识形态不能停留在上游循环,需要与社会意识形态兼容、接续,不仅需要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价值逻辑的兼容和对话,同时须有传播的有力助推。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对接,不能仅满足于民族主义层面上的局部对接,也不能停留于“反腐”形成的短期共识。两者的对接,尚有很大的空间亟待开发。只有最大限度地将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叠加共识”提炼出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成为中国社会的广泛共识,才能实现上下对流,避免主流意识形态悬空。

第三,规范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秩序。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化、无序化生存,不利于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的良性发育。在保障多元意识形态表达权利、尊重意识形态生产与传播规律的前提下,如何合理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秩序,成为当下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当下非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意识形态博弈甚为激烈的语境下,博弈双方应尽可能祛除傲慢与偏见,少一些任性的自负,多一些理性的对话互动,最大限度地扩大共识。在此基础上,构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新秩序。

第四,遏制极端意识形态。不仅要遏制极右意识形态,同时也要谨防极左意识形态搅局。如今,再回到主流意识形态“独角戏”的时代,显然是不现实的。在多种意识形态并存的现实语境下,不妨采取适度的宽松政策,不过度给非主流意识形态施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巩固。只要非主流意识形态不僭越底线,能够认可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可以给它们一定的表达空间。更何况,当前的主流意识形态还没有强大到足以说服其他意识形态的地步,这个时候若用粗暴的方式去压制不同的声音,可能会引起非主流声音的反弹。保持适度节制,恰恰是要为主流意识形态最终掌控意识形态主导权赢得时间,争取空间。再从目前的舆论环境来看,现有的舆论格局是:民间舆论场波澜壮阔,主流舆论场则是深水静流;西方舆论场操纵国际舆论话语权,中国舆论场遭受孤立。在这种情况下,过度介入意识形态论争,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甚为不利。特别是在民间舆论充满不理性、西方舆论充满偏见的情况下,陷入意识形态“战争”,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是弊大于利。

第五,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创新。客观地说,主流意识形态理论还没有强大到足以说服反对的声音。身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流意识形态,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需要将“中国梦”深入人心,成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理念和共同愿景;需要加大以“中国梦”为核心的中国话语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需要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创新,创新传播形式,把握宣传的时间节点,拿捏宣传的分寸感,注重宣传效果。

【参考文献】

① 《习近平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10月。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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