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近一两年来,你们有没有一个量化的结果,我们挽回了多少的经济损失?
韩晋萍:根据统计,从十八大到今年的六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更新。
主持人:我们很多的网友也在关心,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的过程中,在追赃的过程当中,你们有规则吧?
韩晋萍: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根据现行的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违纪所得的,主要的依据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有《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务办法》等等。根据以上规定,对违纪所得的处理分为三种方式,包括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
我具体说明一下以上这三种方式的区别:
第一,没收。没收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回扣、酬金等,对于这些钱款应当是没收的。第二,追缴。追缴的对象包括违反规定占有的公共财产,或者是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的这些礼品等等。第三,责令退赔。责令退赔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例如违反“八项规定”公款吃喝、旅游,此外还有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获得的财物,等等。
对于以上这三种方式处理的涉案财物,没收的应当是一律上缴国库。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不能退赔的,也是应当上缴国库。那么对于这些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就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主持人:在这方面我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安排吗?
韩晋萍:对于怎么严格的依纪依法去处置一些赃款,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确实会经手和处置大量的涉案款物,那么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就很有可能从中再滋生另外一种腐败。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暂扣、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工作,中央纪委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又针对中央纪委的自办案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另外还有其他的相关规章制度,都对涉案款物的处置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个部门参与,这些部门是各自分工、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主持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们在执纪和监督的过程中,要和大量的金钱、财物发生关系,在这方面,我想韩处长可能了解更多具体的情况。
韩晋萍:这里有一个统计数字,就是从十八大以来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当中,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主持人:包括刚才谈到的一些企业主体、企业家,他的违法所得也要被追回。
白岩松:当你刚才用了“企业家”这个词,我觉得可能我们面对贪腐这个过程当中很多行贿的企业管理者来说,还没法用“企业家”去衡量他。但是,另外一个角度,如果我们反腐倡廉的工作做得越来越好,市场经济恢复它真该有的那种规则的话,难道不是真正的企业家所期待的吗?今后恐怕我们要更多的去思考了,如果你要是有实力,就会在市场经济的过程当中成为赢家,而不需要通过在权力方面寻租,然后使自己获取机会。不该获取机会的人,只要贪腐存在,也容易获取机会,最后这是对好的企业家的伤害,对好的市场经济环境的伤害,归根到底,是对消费者以及整个社会的伤害。因此我觉得反腐倡廉的背后也意味着我们建立一个更加正常和好的市场经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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