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纪律这把“钢尺”

用好纪律这把“钢尺”

——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挺法前”工作纪实

摘要: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认为,河南践行“纪挺法前”有“六部曲”:“咬耳朵”防范在先;扯袖子抓早抓小,及时约谈,随来随办、不压不推;敲警钟,组织处理;严执纪,及时立案审查;快移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及时审理、尽早移交;重问责,实行“一案双查”。

 

7月29日上午,河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正在研究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郑先志 摄

“关于‘纪挺法前’咋落实,市里下了‘硬指标’,履职不力要被追责。”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一份“新鲜出炉”的关于“纪挺法前”的实施办法,成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热议的焦点。

《办法》里全是“硬杠杠”: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规矩必须做到“十严守”、“十禁止”;构建党内巡察、廉政评议、请示报告等发现问题的机制;包括“两报告”、“一案双查”、“一案双书”在内的查处机制……

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纪挺法前”,就要用好纪律这把“钢尺”,一把尺子量到底,凸显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权威性。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数月来,不光是平顶山市,河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都在就“纪挺法前”进行积极探索,努力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贡献。

凸显纪律权威性,不做“党内公检法”

6月9日,经过10天马不停蹄的调查取证,在查清违纪事实后,洛阳市纪委向市检察院移送了嵩县教育局局长王雪萍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这是该市纪委今年以“快进快出”方式审查的第8起在当地来说级别较高、违纪情节较严重并涉嫌违法的领导干部案件。

“过去一些纪检干部办案贪大求多,查深挖透,干了不少‘公检法’应该干的事。如今,纪委办案就是认准纪律‘钢尺’,不要求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同时一定要查清违法事实,而是强调种好‘责任田’,不做‘党内公检法’。”洛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建民说。

变化远不止这些,除了纪律审查,抓早抓小、违纪必究的执纪意识也日渐深入人心,王建民又举一例:

今年年初,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对群众反映新安县民政局局长张合献“定点从其亲戚处购置物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该局在张合献内弟所开商行按市场价应急购买物资总计46万余元,未避嫌,虽够不上违纪,市纪委工作人员还是对张合献诫勉谈话,责成其不得再发生类似行为。

近期,河南省纪委明确要求,案件审理要更注重审透定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突出“执纪”特色,并明确“抓手”:

工作重点从“审违法”转向“核违纪”,不苛求对全部违法行为的精确界定,不把大量时间精力耗费在对违法行为证据材料的补充完善上,不片面追求案件数额大、处理档次重,重在把违纪事实审清定准,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违法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理文书要摒弃与司法审查报告趋同的惯性做法,更多体现、描述和报告违反党纪的问题、情形和后果;

坚持快进快出、快审快结,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实施动态流程管控,提高效率,确保抓早抓小、违纪必究……

“纪委办案就要突出纪律审查的特色,偏离主业,既分散精力,又无法凸显纪律权威性。”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米剑锋认为,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室紧扣纪律开展工作,才能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维护纪律严肃性,掀起思想“冲击波”

“以前,宣读处分决定意味着纪律审查工作结束,如今恰恰是明纪肃纪、督促整改的开端。”平顶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柳森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推行的“一案双书”深有感触。

今年5月,该市郏县两名副县长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市纪委向县政府下达“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说理性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同时,把处分决定宣读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专场,参会者涵盖相关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双书”直指制度和监管漏洞。该县县委书记、县长以及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处分决定宣读现场纷纷主动上台,对照党纪和两名受处分者的违纪行为,查找自己的责任。

“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若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不至于此。”郏县县长杨英锋主动承担责任。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反思讨论,查找党风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几天后,郏县县委、县政府按照要求将整改方案如期送到平顶山市纪委。

“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2012年就开始实施‘一案双书’,主要是为了警示案发单位。2014年以来,在明纪肃纪上又往前迈了一步,掀起了更强的思想冲击波。”河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付静告诉记者。

处分决定宣读专场进行,宣读人换成纪委领导,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全部参加,结合违纪事实上党课,现场讨论反思,限期开出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

2014年以来,河南省纪委举行了数场“一案双书”警示会,受处分人员包括省水利厅原副厅长王建武,省扶贫办原党组书记、副主任胡玉成,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焕成,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蔡聚雨等。

“纪律不能只是写在纸上,用‘一案双书’的形式,把身边人的违纪行为掰开揉碎,深刻剖析,在引起党员干部心灵震撼的同时,更能使其主动对照检查,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用纪律及时地教育、震慑、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付静说。

提高执纪震慑力,倒逼主体责任扛上肩

“党员干部违纪,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全省通报,这样的执纪力度,谁还敢触碰纪律红线?”4月26日,河南省纪委首次集中通报5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引起全省党员干部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 2014年12月,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副区长赵海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栓记、区政协副主席刘军民等人借公务考察之机改变行程外出旅游。2015年2月,开封市纪委除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还对并未参与旅游的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等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通报一出,该区整改行动很快跟上,区委书记为全区党员干部讲党课;印发《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与追责办法》;强化监督考核,严肃处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印发“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严肃追责在河南并非个案。据河南省纪委通报,仅今年第一季度,河南就有217名党政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河南全省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近期,河南省委专门下文,明确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活动重点,省纪委负责全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对履责不力的从严问责,做到从严执纪“六个一律”:

将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或是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对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以及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自身又不能纠正的,对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从严执纪。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认为,河南践行“纪挺法前”有“六部曲”:“咬耳朵”防范在先;扯袖子抓早抓小,及时约谈,随来随办、不压不推;敲警钟,组织处理;严执纪,及时立案审查;快移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及时审理、尽早移交;重问责,实行“一案双查”。

尹晋华说,纪律“钢尺”丈量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手执纪律“钢尺”的纪检监察干部肩头担负的,不仅是惩恶扬善,还有治病救人。“纪挺法前”提出了更严格的执纪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识到位,自觉行动,把严明纪律和规矩体现在日常管理和执纪监督中,通过工作创新,进一步提高履职标准,使职责使命回归党章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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